誰考察過親子互動的誤區

對孩子同樣的行為,父母用不同的養育方式處理就會有不同的反應。 ”可不同的父母會有不同的“疼”的方式,尤其在孩子出現“行為問題”的時候。 主持人:2~3歲的孩子比較“逆反”,很多時候對他們“硬來”是不合適的。

對孩子同樣的行為,父母用不同的養育方式處理就會有不同的反應。父母不同的反應又會進一步影響孩子的後繼行為,這就是親子互動。

——教育學博士、教授對談中國新爸爸媽媽親子互動的典型方式

主持人:有一個故事,請大家看完後發表各自的意見。

剛下過雨,地上有一些積水,3歲的點點正跟著爸爸媽媽往家走。突然“嗨”一聲響,點點故意踩進了積水裡,鞋子、褲子都弄濕、弄髒了,爸爸媽媽也未能倖免。

如果你是點點的父母,這時你會怎么做?有兩位父母的做法可能代表很大一部分家長對這個問題所持的態度。

父母A:

我很生氣,會罵點點,還會忍不住打他,誰叫他故意的?如果不加禁止,下次他還會照樣做。打罵孩子當然不好,我心裡也疼啊,但我覺得還是要嚴格管教。否則,行為不好很容易惹人厭的。今天我對他嚴格了,他改了,那對他今後可是受益非淺的。雖然我們也知道3歲的孩子其實就是調皮,可做父母的不能縱容,不是說“3歲看老嗎?”

父母B:

我會說孩子兩句,但不會很在意,畢竟是小孩子嘛,不過貪玩罷了。我們小時候不也做過同樣的事情嗎?如果他不聽,繼續這樣“惡作劇”,那我乾脆不理他,小孩子的行為很多時候你越是被厥攏?他就越得意,越要去乾。何況書上不是經常??、3歲是孩子的“第一反抗期”嗎?這個時候如果父母硬來,他也會很倔,倒不如乾脆不理他,他弄得沒意思了,也就不做了。

主持人:兩位父母的做法是否妥當,請華東師範大學的陳教授和上海市科學育兒基地的徐博士給予具體評判。請專家跟大家聊聊,面對孩子的各種行為問題,父母到底怎么做才合適。先看專家給出的第一個觀點:

“積極拒絕”弊端最多

陳教授:確實像父母A所說,現在就一個孩子,“誰不‘疼’啊?”可不同的父母會有不同的“疼”的方式,尤其在孩子出現“行為問題”的時候。之所以將“行為問題”加上引號,是因為這裡主要是指孩子在父母眼裡的不好行為,比如,點點的踩水行為。那么從孩子的角度講,他為什麼這樣做呢?真的有“惡意”嗎?

其實,“踩水坑”這樣的事情很多孩子都會做,或者曾經做過。在孩子眼中,那只是一灘水,是一個不同於“無水路面”的地方,走進去肯定不一樣,肯定很好玩。2~3歲的孩子一般只會考慮到“好玩”,而不會去注意“髒”與“他人”的,畢竟其社會性還沒有發展得那么好!因此,孩子的本意並無“惡意”,只是一種本能的衝動,他們根本不知道這樣做的後果。可一旦成人對這個行為做出了反應,就等於給了該行為一個反饋,根據行為理論,一個行為所產生的效果將決定該行為是否會再次出現。簡單講,就是如果一個行為得到了鼓勵,那就可能還會出現;而如果得到了懲罰,則可能降低出現的頻率。這裡的鼓勵與懲罰,決不是簡單的表揚或者打罵,而是一種確實能讓孩子理解的行為反饋。

徐博士:我非常贊同陳教授的話,其實孩子最初的行為是無意的,只是出於一種好奇,一種天性,因為我們成人的作用才使得很多行為變得“故意”了。比如,父母A的做法是典型的“積極拒絕型”養育方式,一看到孩子所謂的“不良行為”,就馬上採取嚴厲地打、罵,以為這樣的懲罰可以減少孩子的“不良行為”。實際上這種方式弊端最多,許多研究都發現,父母對子女採用嚴厲懲罰(即“積極拒絕”方式)越多,孩子越可能多地表現出孤獨、不關心他人、難以適應外部環境、喜歡冒險等特徵,也更容易產生焦慮、擔憂及某些強烈的情緒反應。這些負面的體驗自然影響兒童身心健康,容易引發不良行為,如退縮、攻擊等。具體分析,表現如下:

(1)“積極拒絕”方式無外乎“體罰、苛求、威嚇、虐待、責罵”等手段,非常粗暴,對孩子的肉體和心靈容易留下創傷。孩子年齡越小,越缺乏自我保護能力,越需要安全感,而“積極拒絕”則破壞了孩子“安全感”的建立,使孩子自小對世界產生不理解、不信任感。比如,點點在懲罰後會認為:“我怎么做什麼都錯啊!我怎么做都要挨打、挨罵!”結果,非但不能改變點點的“不良行為”,還讓點點越來越沒有了自信,乾脆“壞”到底了——你不讓我踩,我就偏要踩,反正都是打,還不如多踩兩下。這也就是父母B所說的“逆反”。其實,在很多的兒童攻擊性行為中,都有父母積極拒絕方式的影子。

(2)父母在施以懲罰的同時也給了孩子榜樣,一旦被孩子認同,孩子會用同樣的方式對待他人,結果就不是簡單的“踩水”問題了,而是真正的“行為問題”,諸如:打人、挑釁,甚至殺人等攻擊性、反社會性行為及情緒問題,如衝動、易怒等。

(3)這種方式容易給孩子造成傷害。為了逃避傷害,孩子可能採取另一些不當行為,如謊言、外逃等。比如,點點可能會當著父母的面說“不踩了”,可父母一下不在,會更變本加厲地“踩”下去。

陳教授:徐博士對積極拒絕的分析,正是我前面所說的“懲罰”問題。打罵是一種懲罰,但決不是唯一的方式,更不是適當的方式,最多只能算簡單的方式。孩子被“打”後是會變得“乖巧”,是因為他怕“疼”,好漢不吃眼前虧,但孩子到底是“明知而不為”,還是“不明知而不敢為”呢?很多時候,“動武”只讓孩子記住了“痛”,而忘記了“為什麼會痛”的根本原因;父母只強調了“以後還做不做?”卻忘了教“以後怎樣做才好”。在這點上,父母B也同樣缺乏。

主持人:看起來,父母B的做法似乎比父母A高明。

陳教授:對,這也是我們即將談到的第二種親子互動典型方式:

“冷處理”還需“熱加工”

主持人:2~3歲的孩子比較“逆反”,很多時候對他們“硬來”是不合適的。這就好比到了大商場,孩子賴著買玩具,大庭廣眾,打罵孩子總歸不好,倒不如“冷處理”更妥當,乾脆不理睬,孩子沒了意思,也只好作罷。

陳教授:“冷處理”確實是改變孩子行為問題的一種常用方法,它強調對行為問題的暫時擱置,既不鼓勵、也不懲罰,就好像這個行為根本沒發生。行為的延續總是需要“反饋”的,需要一個說法,而“沒反應”恰恰讓行為摸不清方向,反而會自然消退。比如點點的“踩水”,也許他確實有故意“惡作劇”的成分,如果你罵他,他覺得激怒了你,挺得意;如果你好言相勸,他覺得你注意他了,也有收穫。他其實就是要個“反應”,要“引人注意”,這種心理在孩子中很常見。

但對於孩子的行為並不是“冷處理”就結束得了,一般還需要“熱加工”,也就是在孩子沒有了或者降低了行為衝動的時候,給孩子講道理,最好能同時給以“如何做”的具體指導。正所謂“有所破,有所立”,與其讓孩子不做什麼,不如告訴孩子該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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