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受理社會委託檢驗辦事指南

1 6、檢測時限 7、收費標準及依據

1 受理部門
西藏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2 部門職責
接受非法檢或社會委託的實驗室檢測、檢疫、鑑定及其他技術服務。
3 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及相關的標準。
4、委託方應提交的材料
委託方需提供需做檢測的樣品;指定檢測方法時,需提交指定的檢測方法。
5、委託程式
填表申請——提交待測樣品——契約評審——實驗室檢測——出具檢測報告——通知委託方領取檢測報告。
6、檢測時限
不同商品,不同檢測項目,檢測周期不同。原則上檢驗周期在7——10日。
7、收費標準及依據
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辦法及其收費標準》發改價格[2003]2357號
8、受理地點及時間
西藏拉薩市北京西路267號(原衛檢局院內)
每周一至周五
9、投訴監督
當事人對受理部門及行政人員的違法行政行為或其他違紀違法行為,可向西藏檢驗檢疫局監察審計室投訴、舉報。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