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區審計局

(二)、根據區政府和市審計局下達的審計指令和本區審計工作任務,研究制定全區審計工作計畫,督促工作任務的實施。 (三)、接受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省、市屬企事業單位進行審計。 負責直接審計區直工業、商業、物資等單位,接受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組織對駐區的省、市企事業單位進行審計或審計調查。

西湖區審計局簡介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改革開放的春風已吹進了西湖這片紅色的土地,為順應加強經濟監督、保障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需要,西湖區審計局於1984年5月宣告成立。從此,西湖審計人擔負著整頓和規範全區經濟秩序,維護國家財經法規,促進廉政建設的神聖職責,至今已走過了二十五年的光輝歷程。
二十五個春秋,斗轉星移,風風雨雨,審計鑄輝煌。
憶往昔,西湖區審計工作經歷了組建、試審、發展、鞏固、提高五個時期。自誕生之日起,西湖審計始終得到歷屆區委、區政府領導的關心、重視和支持,經過歷任審計機關領導和全體審計人員的不懈努力,審計隊伍在鍛鍊中成長,審計工作在開拓中前進,審計事業在創新中發展,實現了西湖審計人爭先進集體,創一流業績的奮鬥目標,取得了兩個文明建設雙豐收。
再回首,該局認真貫徹執行《審計法》和《審計法實施條例》,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改革開放為動力,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為己任,深入貫徹“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審計工作方針,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在推進依法行政、維護財經秩序、服務黨政決策、促進經濟發展、維護民眾利益、促進廉政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積極貢獻。
二十五年來,該局共完成審計項目(單位)850餘個,查出違紀違規金額6000餘萬元。其中:應上交財政金額393餘萬元,已上交財政金額360餘萬元。提交審計報告、文章信息300餘篇,其中被地方黨政領導批示、上級審計機關、新聞媒體採用186篇。自組建以來,我局先後多次被授予省級、市級或區級先進單位榮譽稱號,有22人次受到上級審計機關的表彰獎勵,審計工作充滿生機。
西湖審計人堅信: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審計機關的指導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堅持依法審計,客觀公正的工作準則,不斷提高審計執法水平,一定能夠使審計機關真正成為“國民經濟運行的衛士,領導決策和民眾的眼睛”。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的調整,區審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法實施細則》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政策的規定,獨立行駛審計監督權,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向區政府和市審計局負責並報告工作。向區長提交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二)、根據區政府和市審計局下達的審計指令和本區審計工作任務,研究制定全區審計工作計畫,督促工作任務的實施。
(三)、接受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省、市屬企事業單位進行審計。
(四)、接受區政府交辦的審計事項,對經濟活動中帶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為領導巨觀決策服務。
(五)、組織和實施全局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和內審人員業務培訓,指導內部審計工作。
(六)、組織實施對科級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七)、執行與宣傳國家審計法規,制定本區審計規章制度,參與擬定區政府重要的財政經濟規章制度及財政經濟的綜合性重大問題的研究。
(八)、依法受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審計決定的複議申請。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審計局機關設3個職能科室(股級)。
(一)辦公室:
負責局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訪、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人事管理、人才培訓、職稱評聘及後勤、車輛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及機關的政治思想、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協調機關黨、團、工會組織工作。
草擬審計規章制度;編制年度審計工作計畫,擬定審計項目計畫管理和審計工作考核辦法;總結交流審計工作;協調各業務單位關係;負責本局審計案卷的審理;監督和指導內審工作。
(二)審計業務科:
負責直接審計區本級財政(含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和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及使用效益情況。
負責直接審計區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全區社保基金、教育事業費、衛生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用、社會捐贈資金等進行審計或審計調查。
負責直接審計區直工業、商業、物資等單位,接受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組織對駐區的省、市企事業單位進行審計或審計調查。
負責直接審計區屬基建、施工和機關部門及其直屬企、事業單位,對國家在我區及全區重點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區屬一般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環境保護資金、自籌基建資金、房地產開發經營情況的審計,組織和直接對全區基建施工行業的審計和審計調查。
負責審計區屬各行各業借用外國資金、進出口貸款、國外援助項目、境外投資項目、中外合資和合作企業、對外投資項目。
(三)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對科級領導幹部任期內所在部門、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或者財務收支計畫的執行情況和決算;預算外資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況;專項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國有資產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況;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等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進行審計。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核定西湖區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工勤事業編制 1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或主任(股級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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