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肝病患者之家

簡介

西北肝病患者之家成立於2010年6月12號。由甘肅,寧夏,青海等地區的十二名來之不同行業肝病患者通過網際網路共同建立的公益性團體。“西北肝病患者之家”成立伊始,就致力於宣傳科學治療肝病,普及肝病知識,倡導全社會參與反“肝病歧視”,給所有肝病患者撐起一片愛的天空。
“西北肝病患者之家”旨在免費發放最新肝病防治防治資料,提供科學、實用的促進肝病防治康復和肝健康的諮詢、信息和正確指導,因人而宜地指導病友制定適合各自病情的治療方案,提高病友自我保健意識。同時也為病友間搭建起一個相互交流的聯誼平台,分享康復保健的有益經驗。

近期發展

“西北肝病患者之家”成立至今,已有快2年多。2年來,“西北肝病患者之家”已經逐漸發展成為西北地區最大的肝病患友之“家”,目前已有近萬名患友成為其“家庭成員”,且這個數字還在不斷增加。為追尋並實現戰勝肝病、重新回歸正常生活的夢想,曾經不辭辛苦奔波在萬里征程上的肝病患友,曾經耗盡祖輩全部積蓄用以治療的肝病家庭,曾經讓期待已久的老人在絕望中悵然西歸的肝病青年,經過在“肝友之家”的精心診斷與治療,如今大多都已夢想成真!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1條 “西北肝病患者之家”協會(以下簡稱本社團)屬民間公益性鬆散型組織,其宗旨是:維權、互助、交流、服務。
第2條 協會的各項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地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利用本協會舉行非法行醫、兜售藥品、過激暴力行為等各種違法活動。若擅自組織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當事人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以及刑事責任,與本社團無關。
第3條 社團的主要功能為:
(1)為會員提供維權信息服務或代理維權活動;
(2)幫助會員之間交流病情或治療經驗;
(3)提高會員的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
(4)維護社團成員的合法權益;
(5)提高國人的醫學常識。

第二章職責

第4條 本社團的主要職責是:
(1)創造一個信息通暢的環境,提高維權意識和能力;
(2)幫住會員提升綜合競爭能力;
(3)整合資源,組織和推動社團的發展;
(4)提高社團成員的社會地位和影響力;
(5)組織病情交流和治療經驗;
(6)協調社團內、外部關係;
(7)維護社團會員合法權利。

第三章會員

第5條 本社團會員條件為:飽受B肝歧視和熱衷於維權的戰友以及為推動B肝治療事業向前發展的積極人士。
第6條 特設榮譽會員:有關知名人士,經有關方面推薦並經批准後聘請為本社團的榮譽會員。
第7條 本社團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本社團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參加本社團舉辦的聯誼活動;
(3)參加本社團舉辦的相關專業研究和經驗交流活動;
(4) 獲得本社團提供的相關資料;
(5)通過本社團向有關方面提出維權要求;
(6)監督本社團工作;
(7)提出批評和建議;
(8)監督本社團的會費收支。
第8條本社團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1)承認本社團章程;
(2) 執行本社團決議;
(3) 遵守本社團紀律;
(4) 承擔本社團委託的任務。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9條 會員大會:
會員大會為本社團的最高權利機構。分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兩種方式;會員採取自行申請、協商和特邀的辦法生成。
第10條 會員大會每一年舉行兩次;臨時會議不定期召開。
第11條 除章程有特殊規定外,會員大會議案獲與會會員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同意即獲通過。
第11條 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1) 制定、修改本社團章程;
(2) 以會議討論及投票表決的方式審議、批准本社團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
(3) 以會議討論及投票表決的方式審議、批准本社團上一年度的會費收支報告;
(4) 討論決定本社團本年度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5) 審議本社團常設辦事機構職能部門的設定;
(6) 選舉本社團領導成員;
(7)推薦或聘請本社團常設辦事機構成員;
(8)其他應由會員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
第12條 本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六名,理事若干名,財務總監一名,法務總監一名。本社團總部會址設在蘭州。
第13條 各區域設分會長、副分會長、理事、財務總監、法務總監等職位。
第14條 會長代表本社團;主持會員大會;召集臨時會員大會;監督、檢查其決議的貫徹實施。分會長主持自己區域內各種事務。
第15條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財務總監、法務總監由出席理事會的理事成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其他成員由出席理事會的理事成員過半數通過,任期一年
第16條 常設辦事機構:
本社團常設辦事機構職能部門由理事會、財務部、服務部、人事部構成;
理事會負責日常全面工作
財務部的職權:審議、批准本社團的收支報告;及財務管理。並定期公布財務狀況。
服務部的職權:建設、維護本社團的網上資源;為會員提供各種服務。
人事部的職權:組織召開會員大會;召集臨時會員大會;組織各種聚會活動促進會員交流;發展、吸收會員。

第五章經費

第17條 本社團經費來源為:
(1)會費收入;
(2)社會資助;
(3)舉辦各種活動的收入;
(4)其它收入。
第6章章程制定與修訂辦法
(1)制定要求:制定章程需廣泛徵求協會成員意見,章程內容至少包括協會宗旨與組織辦法。
(2)制定:章程由社團創辦人員負責制定;
(3)表決:由會長組織協會各區域會長大會審議本章程,組織全體與會成員投票表決;
(4)章程生效之後立即由會長頒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5)修訂:任何成員可對本章程提出修改意見,提議獲得20人或20人以上支持即可提出修改動議,責成會長在區域大會上組織審議與表決。

第六章附則

第18條 本社團域名為:“西北肝病患者之家”
第19條 本章程自若與法律法規相牴觸,則以法律法規為準;
第20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本社團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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