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根據《襄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襄樊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襄政辦發[2002]27號)精神,設定3個職能科室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二)民族科

(三)宗教科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機關行政編制為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機關離退休工作人員編制1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無下屬機構。

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制訂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有關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掌握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動態,並提出建議和意見。

(三)負責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助合作 ,維護社會穩定。

(四)負責全市貫徹落實少數民族經濟、文化、教育、體育事業的優惠政策。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組織、統戰、人事部門做好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任用工作。負責全市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

(五)依法保護全市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全市各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六)負責查處全市違反民族宗教法律、法規的案件,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民族宗教進行非法活動。

(七)負責培訓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人員。參與對少數民族代表人物和宗教上層人士的政治安排。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

(八)指導、協調全市民族、宗教團體有關事務,負責全市少數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學習、參觀、考察活動的有關事宜。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信息

劉路、中共襄樊市委統戰部副部長、襄樊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張應發、襄樊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蘆麗麗、襄樊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翟亞平、襄樊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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