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二)民族科
(三)宗教科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機關行政編制為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機關離退休工作人員編制1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無下屬機構。
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制訂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有關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掌握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動態,並提出建議和意見。
(三)負責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助合作 ,維護社會穩定。
(四)負責全市貫徹落實少數民族經濟、文化、教育、體育事業的優惠政策。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組織、統戰、人事部門做好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任用工作。負責全市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
(五)依法保護全市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全市各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六)負責查處全市違反民族宗教法律、法規的案件,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民族宗教進行非法活動。
(七)負責培訓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人員。參與對少數民族代表人物和宗教上層人士的政治安排。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
(八)指導、協調全市民族、宗教團體有關事務,負責全市少數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學習、參觀、考察活動的有關事宜。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信息
劉路、中共襄樊市委統戰部副部長、襄樊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張應發、襄樊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蘆麗麗、襄樊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翟亞平、襄樊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