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衡陽縣商務局前身是縣人民政府財貿工作辦公室,2002年更名為衡陽縣商貿發展局(縣人民政府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2005年更名為衡陽縣商務局。全局共有幹部職工28人,其中在崗的19人,,退休的9人。
地址:衡陽縣政府大院二樓東頭
郵編:421201
主要職能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縣相應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和措施;負責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縣外商投資情況,統一對外發布全縣重點招商項目;負責跟蹤、調度重點招商項目並督促落實;負責依法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負責為外商投資提供政策法規和業務諮詢服務,並督促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規和履行契約、章程;負責組織、協調處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負責全縣外商投資企業中產品出口、先進技術型企業的審批確認和考核;負責組織參與商務部、省政府、市政府舉辦的內外貿易促銷活動和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活動;負責組織、指導、協調以衡陽縣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內外貿易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和招商引資等商務活動;負責管理以縣政府名義聘請的全球商務代理,聯絡、協調外經顧問工作;負責全縣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全縣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政策、規章和管理辦法;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負責全縣國際經濟援助和受援項目的歸口管理工作;負責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指導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的申請、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省、市下達的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及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各類進出口企業的進出口業務和加工貿易業務,研究、推廣國際貿易新方式;責協調管理內外貿易科技發展和技術進出口,協調全縣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及出口市場的開拓和技術出口的管理工作;責擬訂流通體制改革意見,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特證經營、內貿代理制等現代流通方式,指導流通行業管理工作;責全縣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確定、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本縣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組織全縣產業損害調查;組織協調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負責商業發展基金的管理;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擬訂市場運作及調控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處理市場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全縣商品流通的行業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縣流通領域市場體系、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規定;負責組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協調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督促查處重大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全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計量和標準的監督檢查;負責全縣社會商業的管理、指導、協調;負責全縣零售批發業及餐飲、住宿、美容美髮、攝影等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參與評定酒家、飯店等級;負責擬定和實施商品流通、餐飲、住宿等服務行業規章,擬定市場準入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參與流通企業技術等級、技師任職資格考試、發證的組織指導工作;調查研究流通行業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全縣糧食、食品工業、牲畜定點屠宰、成品油流通、酒類生產和流通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拍賣、曲當、租賃、舊貨流通、舊機動車交易等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再生資源、報廢汽車回收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縣市場體系建設整體規劃,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規範商業設施投資的準入程式,研究提出全縣商品市場、商業網點、物流設施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市場體系標準,推進商品流通市場的標準化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指導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指導商品市場、物流設施建設和發展;負責重要商品市場、大型商業設施、物流設施建設和發展;負責重要商品市場、大型商業設施、物流設施建設項目的論證、評審和報批工作,協調解決建設和運行管理中的有關問題;負責管理商業網點建設資金;負責全縣招商引資中的契約外資、到位外資、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外貿進出口、外經合作、社會消費品銷售等統計工作和信息發布;牽頭組織招商引資中介人的認定和獎勵實施;指導全縣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設;負責指導和聯繫全縣內外貿易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負責糧食、供銷、商業、物資、市場服務中心、食品工業辦公室(副科級)、外貿公司(企業)、國際經貿發展中心(股級)的行政管理、行業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承擔縣政府對全縣菸草、石油、鹽業等行業的綜合協調工作;責局機關及商務系統黨的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和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商務系統所屬國有、集體企業領導幹部的委派、任免、聘任、培訓和獎勵工作;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加掛外商投訴協調中心牌子)負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的日常政務;負責擬訂和督促落實全局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對全縣內外貿工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負責受理和協調處理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負責組織全局重大活動、重要會議及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負責擬訂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並督促落實;負責局機關文書處理、信息綜合、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安全保衛、印信管理;負責局機關的固定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收支管理和財務報帳工作;負責局機關及股室經費預算管理;負責局機關計畫生育工作。
招商股負責指導和管理全縣吸引外商投資工作;負責外來投資者的接待、洽談、考察等組織工作;擬訂全縣外商投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產業導向要點和規劃布局意見;負責組織和參與國家、省、市、縣級招商活動,推出招商項目,建立招商引資項目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外招商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負責境外招商活動的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會審、跟蹤、調度、落實;負責管理網上招商、網上洽談等工作;負責“三外”業務電子數據的匯總和各種電子商務項目資料庫的管理;負責收集整理貿易夥伴、招商客戶和其它經貿合作資料,建立商務檔案;負責全縣商務入口網站、商務電子公眾網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核准外商投資項目、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增資、減資、轉股、合併),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並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有關問題;指導、管理全縣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負責辦理外商投資企業中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的確認和考核;負責聯繫和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的工作。
外派勞務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參與和協調全縣的境內外舉辦的各類進出口貿易交易會、展銷會、洽談會;指導協調外貿企業的進出口配額和許可證的核審;負責縣內企業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和進出口企業的年審;貫徹落實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縣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編制全縣對外經濟合作的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指導縣內企業境外投資、對外經濟合作企業取得經營資格、對外援助項目境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人員的培訓、審核登記作統計工作;負責全縣出國經貿考察團(組)報批的初審工作;擬訂全縣科技興貿戰略和技術貿易發展規劃及鼓勵技術出口政策和國家禁止、限制進出口技術目錄;管理協調全縣的技術設備引進、涉外高新技術進出口工作;負責全縣高新技術進出口企業技改貼息項目的申報工作;擬訂全縣加工貿易發展規劃、提出加工貿易招商引資的具體辦法、措施;負責全縣各類企業進出口加工能力的審核工作;負責加工貿易契約的審批;指導、協調全縣各類企業對外加工裝配工作,負責全縣加工貿易區的指導、協調和審核報批等有關工作。
商貿股(加掛酒類產銷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負責擬訂全縣商貿流通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按有關規定,負責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擬訂全縣現代物流發展的產業政策,牽頭組織全縣物流園區及重大物流項目的規劃審查、功能定位和協調服務,負責全縣現代物流發展情況的綜合、調研、分析和全縣現代物流工作的宣傳及對外聯絡,推進連鎖經營、特許經營、內貿代理制等流通方式;負責系統國有、集體企業的改革、改制和扭虧增盈工作,並對企業的改革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協調;負責制定和實施大中型商貿企業和企業集團的發展規劃;協助有關部門負責全系統國有資產、國有資本營運的指導和監管;負責指導、監督所屬單位和歸口行業的安全生產、安全保衛、消防安全工作,負責組織對所屬單位安全人員的業務培訓;協助工商、質監等部門依法查處本系統企業無證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負責商業、供銷、糧食、菸草、物資、鹽業、食品工業、石油行業的指導及協調工作;實施國家和省有關酒類商品監督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監督管理全縣酒類批發、零售許可標誌的審核申報和年檢工作,負責全縣範圍內酒類展覽和促銷宣傳活動的管理;依法查處無證生產、銷售和制售偽劣酒類商品等違法活動;負責全縣酒類執法證件的發放及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全縣社會商業的發展、指導、協調;負責全縣餐飲、住宿、美容美髮、攝影等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參與酒家、飯店的等級評定工作;負責擬訂和實施餐飲、住宿等行業規章;參與服務企業技術等級,技師任職資格考試、發證的組織指導工作及社會服務業的等級評審、資格認定以及從業人員的勞動技能、技術等級的培訓、考核和鑑定工作。
市場股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市場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重要生活必需品(肉、糖、糧食、棉花、食用油)的市場調節、風險儲備和重要生產資料、重要流通企業的監測管理;負責商品流通的行業指導和管理;提出使用副食品風險調節基金和商貿發展資金的意見,並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對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計量單位和標準進行檢查;擬訂我縣健全、規範市場體系和流通秩序的政策規定;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擬訂全縣商品市場、商業網點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引導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市場體系標準,推進商品流通市場的標準化建設;負責對重要商品市場、大型商業設施、建設項目的登記、聽證和預審,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負責全縣牲畜定點屠宰;負責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報廢汽車回收、舊機動車交易等特種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提出促進特種行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制定特種行業規章、行業標準,並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報廢汽車回收證的頒發和廢舊金屬回收資格的認證。
計統股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市場體系和現代商貿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對策建議;研究國內外貿易流通及管理體制改革,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分析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形勢,提出健全現代市場體系的綜合政策建議;負責招商引資、全縣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綜合統計及其信息發布。負責管理全縣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國際經濟合作的業務資金及專項資金;擬訂全縣內外貿易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提出促進內外貿易發展的建議,監測分析其巨觀運行狀況;指導全縣內外貿易企業財務會計工作;檢查指導歸口單位財務會計工作;負責所屬企業和單位的內部審計、資產評估、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全縣進出口企業的商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和協調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研究和推廣各種國際貿易新方式;指導協調全縣企業出口退稅,出口信用保險、外匯管理等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統計工作;提出全縣外經貿發展資金和上級撥付的外貿專用資金使用管理意見。
人教股負責局黨組的日常工作和思想宣傳、統戰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制度的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商務系統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商務企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職稱評審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研究、宣傳和實施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和條約;負責全縣重大經貿協定、契約、章程和相關重大爭議案的研究與協調;組織起草全縣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契約、外商投資方面的行政規章和辦法;參與擬定我縣商務工作的各項政策和發展規劃;負責本局的行政複議與起訴、應訴工作;負責本系統法律法規培訓及普法教育的有關工作;
負責執行國家對外經濟貿易方針、政策,承擔我縣有關對外貿易政策審議方面的工作;按照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定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協調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並配合國家商務部、省商務廳、市商務局組織應對;負責全縣範圍內有關世貿組織知識的諮詢、宣傳和培訓工作;負責進口監測和管理,指導、協調產業部門建立全縣產業損害預警機制;跟蹤分析我縣實施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對我縣產業的救濟效果;分析、掌握縣內產業國際競爭力動態,指導和協調產業安全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