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山縣農村經營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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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11月,藍山縣經營管理科成立,隸屬於縣農林水利部。1979年4月,藍山縣革命委員會經營管理科成立。1980年3月,藍山縣經營管理科改為藍山縣公社管理科。1984年8月,藍山縣公社管理科改為藍山縣經營管理工作站,歸口縣農委領導。2001年4月,單位更名為藍山縣經營管理局。1993年5月,成立藍山縣減輕農民負擔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減輕農民負擔辦公室。現經管局與監員辦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在經管避一起辦公。 2009 年,共有工作人員 15 人。設局長 1 名,副局長 2 人。
主要職能
1.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農村經營管理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我縣農村經營管理工作的意見,檢查監督農村經營管理政策的貫徹執行。
2. 指導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為主的責任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工作,組織和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與“四荒”資源(荒山、荒水、荒坡、荒灘)使用權流轉以及農村承包契約的簽訂、鑑證、履行、變更、糾紛調解與仲裁及契約檔案管理。
3. 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
4. 負責宣傳貫徹減輕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監督公益事業籌資籌勞和勞務的提取、管理和使用,會同法制部門審核涉及農民負擔的檔案,指導編制、審批農民負擔預決算方案,會同財政、計畫、物價部門審批涉及農民的集資、收費項目,監測農民負擔情況,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受理涉負信訪,配合紀檢、監察部門查處涉負案件。
5. 負責農村經濟收支、農民收入等農村有關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指標體系的統計工作。
6. 指導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7. 參與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8. 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市農村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 、綜合辦公室
2 、農村經濟審計室
3 、農民負擔監管辦公室
4 、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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