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豐在國民黨地方任職期間,曾施行不少仁政。民國16年(1927),糧台站長宗丕渙,勾結軍隊邢營長,向老百姓多攤派600大洋的軍餉,蔡豐知曉後,堅決抗拒,並同宗打官司獲勝。吳旗川、靖邊民眾為其贈“公正”匾額。
民國18年(1929),三邊遭受大年荒,蔡豐向災民救濟糧食3200公斤,還號召富有人家出錢出糧接濟災民。又從四方購買糧食2500多公斤,用牲口馱上門賑濟救災。
蔡豐曾與共產黨為敵多年,又幹了不少壞事。民國23年(1934),他當上民團團總(當時屬靖邊縣),經常帶人搜捕我地下黨員,騷擾邊區政府。1935年12月上旬,蔡豐夥同民團頭子張廷棟、王子元、趙坤等組織反動武裝,借王明“左”傾機會主義對蘇區的影響,勾結地方豪紳組成“還鄉團”,共500餘人,從安邊、寧條梁一帶向吳旗境內的定邊縣革命委員會大肆進攻。後又在赤安縣大肆搶劫。
1936年3月,劉景范率保全獨立營和騎兵隊300餘人,在蔡砭打敗了蔡豐的常備軍,俘虜12人。蔡本人亦被俘。蔡豐獲釋後,在黨的統戰政策感召下,歸田務農,並積極協助邊區抗日民主政府動員與我黨為敵的人改邪歸正,受到黨和人民的信任。
1939年靖邊縣抗日民主政權選他為參議員。1942年,吳旗置縣,蔡豐任縣參議長。在此期間,他積極組織民眾興利除弊,興辦學校、藥社等,為支援抗日戰爭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1945年,從河南逃來了不少難民。蔡豐組織民眾集資、投工、幫助修建住處,崔光華、佟松山、蔣寡婦等人都是他親自安置。
蔡豐平素家教很嚴,經常教育兒子蔡宗清(二鄉鄉長),努力為黨工作,學習廉潔作風。有一次蔡宗清(與父分居)為其父行孝偷燒(釀)了些白酒,蔡豐知道後,不僅不飲此酒,並且罰了兒子幾斗糧食,存入義庫。
凡民間發生糾紛,多請蔡豐說和調解,他樂於助人,一請即到,不要報酬,贏得了當地民眾的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