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旭暉

女,現任深圳市公安局審計處副處長。蔡旭暉從2005年以來,一直致力於推動深圳市縣級公安機關公用經費保障標準制定和落實工作;2007年5月,深圳市各級公安機關年人均公用經費保障標準獲市政府批准,將基層所、隊經費納入財政保障範圍,逐步實現警務保障工作標準化和制度化;積極推進監管場所在押人員定額標準制定工作,經過近兩年的反覆修訂,確定了監管場所在押人員定額標準,獲市政府批准,為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安機關經費保障機制奠定堅實基礎。2008年,蔡旭暉榮獲“全國縣級公安機關公用經費保障標準落實工作先進個人”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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