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隆地共和國國旗

蒲隆地共和國國旗

蒲隆地共和國國旗是白色交叉十字帶通過四個旗角,把旗地分為四個三角形。上下三角形為深紅色,左右三角形為綠色。旗地中間是一白色圓地,三顆帶有綠邊的紅色六角星排列其中,上邊一顆,下邊兩顆。紅色象徵為自由鬥爭而犧牲的烈士們的鮮血,綠色象徵所期望的進步事業,白色象徵和平永存人間。三顆紅星表示“團結、勞動、進步”,這是蒲隆地國徽上的一句格言。蒲隆地16世紀形成封建王國。19世紀下半葉,德國、英國殖民者開始相繼入侵。1890年被德國侵占,同時,蒲隆地和盧安達一起成為德屬東非殖民地的一部分。1922年淪為比利時委任統治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成為比利時的託管地。1967年7月1日,宣告獨立,成立蒲隆地王國。王國時期,國旗旗面中間的白色圓地上不是三顆六角星,而是一個非洲鼓和植物.圖案,象徵蒲隆地王國。1966年11月廢黜國王,成立蒲隆地共和國並採用上述國旗至今。

簡介

本旗為蒲隆地共和國的國旗,於1967年6月28日最初制定,1982年9月27日作出最新修改,將國旗總比例由2:3改為3:5。

國旗以白色X字分為四部份,中間一個圓形,裡面有三顆星。紅色代表獨立及革命所經歷的艱苦奮鬥,綠色代表人民期望的進步,白色代表和平。三顆帶有綠邊的紅色六角星代表國家的箴言“團結、勞動、進步”,同時也代表國內的三個種族胡圖族、圖西族與特瓦族,三族彼此和平相處共建家園。

歷史國旗

蒲隆地歷史國旗 蒲隆地歷史國旗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