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單位
上海交通大學公共衛生學院 心血管內科
危害
香菸燃燒後進入空氣的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量燃燒一支香菸產生的煙霧分為“主煙氣”(經紙菸圓柱體直接吸入口腔的煙氣)和“側煙氣”(由錐形燃燒帶四周彌散入空氣的煙氣)。“主煙氣”中一氧化碳約為20毫克,二氧化碳約為65毫克;“側煙氣”中一氧化碳約為80毫克,二氧化碳約為100毫克。而吸菸者將吐出一部分“主煙氣”,因此燃燒一支香菸最終進入空氣的一氧化碳約為90毫克,二氧化碳約為135毫克。2005年我國捲菸消費量為19328億支,因此由於吸菸進入空氣的一氧化碳約為17.4萬噸、二氧化碳約為26.1萬噸。
迄今已發現菸草燃燒可產生四千多種化學物質,其中有幾百種已知的有毒有害物質,包括五十餘種致癌物。大量研究表明,菸草煙霧與呼吸、心血管等系統的多種疾病的發生、發展有關,如肺癌、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研究表明,ETS與肺癌、心血管和呼吸系統等多種疾病的發生有關,1997年美國加州環保署的一份綜述指出,已確定與被動吸菸有因果關係的疾病(或危害)有: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嬰兒猝死綜合徵、兒童支氣管炎及肺炎、誘發和加重嬰幼兒哮喘、兒童中耳炎、肺癌、鼻咽癌、心臟病的死亡率和急慢性冠心病的發病率。有待進一步擴大研究樣本和數目以積累證據的健康損害包括:流產、嬰幼兒認知和行為發育障礙、誘發成人哮喘、促發肺纖維化、肺功能下降和頭頸部腫瘤。據估計,在美國,大約每8名吸菸者的產生的菸草煙霧可以殺死1名非吸菸者。另外,據WHO估計,每年有500萬人死於吸菸導致的肺癌,其中有100萬人發生在中國,菸草已成為目前我國乃至全世界範圍內引起早死和疾病的重要的原因。
由於菸草的危害已被大量的科學事實所證實,為減少菸草暴露,世界各地近年來都在採取不同措施,加大推廣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禁菸運動的力度,而立法控煙則被認為是減輕被動吸菸危害的有效途徑。研究顯示,工作場所禁菸令對高吸菸率群體有著重要影響。嚴格工作場所的吸菸規則可減少ETS暴露的人數和密度。有研究顯示,工作場所禁菸可減少3.8%的吸菸率,並使吸菸者每天的平均吸菸量減少1.3根,相當於減少29%。為減少菸草的危害,2003年5月56屆世界衛生大會通過了《菸草控制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我國也於同年11月簽署了該《公約》,並於2006年1月9日在我國正式生效。但目前我國公眾對ETS的基本知識仍缺乏足夠的認識。儘管也頒布了一些禁菸規定,但由於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手段,執法存在一定難度,實施效果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