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職能
氣象探測1、按照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的規定,進行地面氣象觀測並向有關氣象主管機構匯交氣象探測資料。
建設、管理、維護好縣內的三個區域氣象站,確保儀器運轉正常,及時上傳資料。
2、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3、通過廣播、電視、報紙、電信等媒體,向社會公布公眾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並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補充或者訂正。不斷提高公眾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的準確性、及時性和服務水平。
4、根據需要發布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並配合軍事氣象部門進行國防建設所需的氣象服務工作。
5、向縣人民政府提供年景、乾旱趨勢及重大氣象災害的分析、預測,為農業生產和防災抗災做好氣象服務工作。
6、嚴密監視乾旱、冰雹、暴雨、暴雪、大風、強沙塵暴、寒潮、霜凍等重大災害性天氣,並將監測信息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
7、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8、負責雷電災害的防禦管理工作;參與防雷防靜電建築物、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定期對防雷防靜電安全設施進行檢測。
9、加強對經營性充灌施放廣告、慶典氫氣球的管理,定期對經營者進行技術資格檢查。
10、根據縣人民政府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的方向和保護的重點作出的規劃,向縣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並參與實施。
11、組織對城市規劃、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和大型太陽能、風能等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12、通過規劃、協調、指導、監督和服務,實施氣象工作的行業管理。
13、會同有關部門,制止和查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甘肅省氣象條例》的違法違規行為。
內設機構
設有縣人工影響天氣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設縣防雷中心,為市防雷管理局的派出機構,負責雷電災害的防禦管理工作。下設測報預報股和氣象科技服務股。
成員分工
局長:王忠於,負責全盤工作,主抓人工影響天氣、氣象科技服務、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副局長:李宏林,分管業務工作、財務管理、黨務管理等。
廉政監察員:何榮軍,負責政務公開、黨風廉政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