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區交通局

荊州區交通局

負責全區公路、水路建設和養護市場監管。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養護相關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地方性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和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管理,承擔協調服務民用航空、鐵路、郵政等工作,承擔涉及全區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工作。

(三)擬訂全區公路、水路等行業發展規劃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四)負責全區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制定有關規定和管理辦法、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六)擬訂全區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建設項目,編制年度計畫和區財政性資金預算意見,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查、審批交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協調全區交通規費徵收、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區公路、水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指導重點幹線公路網的運行監測,協調服務轄區高速公路建設工作,承擔國防動員和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八)負責危險貨物運輸經營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上崗資格證核發;負責對區交通運輸局下屬有關單位的行政審批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

(九)指導全區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科技、環保、節能減排工作。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行政工作。負責調研、文秘、提案、督辦、信息、通訊、檔案、史志和新聞報導等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材料,組織籌備綜合性會議和大型活動;負責環境衛生、治安保衛、公務接待、車輛管理、房屋水電維修等行政後勤工作。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交通的法規,負責交通政策法規的研究,擬定政策性意見;起草制定交通規範性檔案、負責交通規範性檔案的審查、負責交通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訴訟工作;指導交通系統法制建設和培訓;依法解釋和指導交通行政執法中的法律問題;指導全區鎮(管理區)交通管理站行政執法工作。

人事宣教科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組織、宣傳、教育、人事、勞動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交通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交通教育工作,編制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交通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組織交通行業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和聘用、勞動技能鑑定等工作;管理指導交通系統勞動保護工作;負責區直交通系統幹部人事、老幹部管理、機構編制、黨的建設、黨員發展、政治教育、人事檔案、工資、勞動就業、勞動和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黨支部有關工作。

計畫統計科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交通規劃、計畫、統計、科學技術、基本建設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全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規劃,制定基礎設施管養辦法,編制上報下一年度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對在建項目進行管理;負責縣鄉道路建設項目設計、審批,對公路建設市場進行行業管理;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的技術協調和施工質量監督;負責全區交通行業統計工作和科技工作。

財務費收科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財務會計和交通規費的方針、政策、法規及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全區交通規費徵收和支出計畫,並監督檢查計畫的執行情況;負責交通規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並負責監督檢查;籌集和管理專項資金、預決算、信貸及其他有關財務工作;審編區直交通單位事業費預算和社會集團購買力計畫,負責全區道路、客貨運站場和地方航道、港口及區直交通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監督,負責局屬單位的審計工作。

安全運輸科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交通安全、運輸行業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道路和水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裝卸搬運和道路民間運輸(含三輪車運輸)、車船維修、運輸服務等行業管理,培育和管理道路、水路運輸市場;負責城鄉旅客運輸的銜接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運價和運輸檢疫、運輸票證;負責全區水上安全監督、船舶檢驗和道路路政等管理工作;指導區直交通企業安全生產,組織部署重大交通安全檢查活動,承辦水上交通事故和道路運輸企業交通事故的綜合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指導交管站業務工作。

1.3 所屬單位

我局所屬單位為:荊州區公路管理局、荊州區道路運輸管理所、荊州區港航管理處、荊州區交通行政執法督察室、城區交通管理站、紀南交通管理站、馬山交通管理站、太湖交通管理站、彌市交通管理站。

1.4 工作規則

(1)區交通局工作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落實區委、區政府的決定,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堅持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監督,建設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機構。

(2)區交通局實行局長負責制,局長主持領導全局工作;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按照分工負責處理分管工作。

(3)區交通局班子成員要切實加強自身建設。要加強學習,與時俱進;牢記宗旨,執政為民;恪盡職守,敢於負責;求真務實,注重實效;廉潔自律,艱苦奮鬥;顧全大局,團結協作。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秦富明:主持區交通局全面工作。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彭剛武:分管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主管區公路局。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韓慶華:分管局機關日常事務、財務管理、交通系統內部審計、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雙聯雙帶”、招商引資、武裝部、共青團、延研會等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姚軍:分管行業管理、規費徵收、站場建設等工作,主管區運管所。

黨委委員、副局長熊昌春:分管計畫統計、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引江濟漢通航工程。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賀光斌:分管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宣傳教育、企業發展與改制等工作。

黨委委員、工會主席胡華鈞:分管工會、安全生產、法制建設、社會穩定與信訪、老乾、婦女等工作。

總工程師隋士發:協管計畫統計、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主管園區建設、通鄉通村公路建設等工作。

其他部門

公路局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實施上級主管部門(省廳、省、市公路局)制定的公路行業管理制度,並結合我局實際制訂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配合上級制定我區公路行業的發展規劃;根據公路發展規劃,提出我局管養公路建設、養護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3、負責轄區內國道、省道(含公路橋樑)規劃、勘測和建設工作。

4、貫徹執行公路養護方針和養護技術規範,管理、養護好全區管養公路,確保所管養公路的路況完好,達到暢、潔、綠、美。

5、負責全區管養公路的路政管理,維護公路路權、路產,處理有關違章行為,確保公路的安全暢通。

6、負責局機關安全生產及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7、負責局機關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創建文明樣板路工作。

8、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道路運輸管理所

一、負責全區道路運輸、搬運裝卸業、運輸服務業和汽車維修業的行業管理和運政管理;辦理普通客、貨運輸業戶的開業、變更、復業受理、核發道路運輸證件;

二、負責汽車運輸業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站、汽車客貨運站場、營業性停車站場行業管理;辦理車輛的二級維護審核、簽章、綜合性能檢測合格證得核定。

三、負責轄區內機動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培訓管理。

四、負責客貨運車輛道路運輸管理各項票證核銷和上解工作。

五、負責道路運輸行業違章處理;領繳、填發、製作有關執法文書。負責違章檔案管理。

農管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的政策、法規及行業規範、標準。

組織實施農村公路行政等級規劃和養護規劃;做好交通量觀測、公路路況、橋涵調查、公路水段、大中修及改善工程進度的統計上報工作。

統籌安排和使用上級養護補助資金、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編制農村公路養護建議計畫,分解全區養護工程計畫,提出養護工程技術方案,發布養護情況通報。

定期組織檢查公路養護工程質量,監督考核鎮、管理區農村公路的管理養護工作,對農村公路養護工作進行季度、半年及年終檢查,組織養護技術管理培訓,提高養護管理水平和職工業務素質。

組織協調各鎮、管理區政府做好農村公路及其設施的保護工作。

做好工程資料的管理,歸檔工作,編制竣工檔案。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