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縣發展和改革局

單位簡介

縣發展和改革局是綜合研究擬訂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巨觀調控、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綜合經濟部門。

縣發展和改革局內設3個股室:辦公室、項目股、經濟促進股。

局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群團組織的機構和人員按章程和有關規定設定及配備,其人員編制在局機關總編內調劑。

發展和改革局行政編制為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

(一)茶陵縣經濟信息中心

茶陵縣經濟信息中心為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縣發展和改革局管理。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做好政府公眾信息網和經濟信息預測、收集、整理及發布工作;搞好信息諮詢服務;負責項目庫的項目選擇、儲備與上報工作。

茶陵縣經濟信息中心事業編制2名。

(二)茶陵縣以工代賑辦公室

茶陵縣以工代賑辦公室為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縣發展和改革局管理。其主要職責是:編制下達全縣以工代賑年度計畫;負責統一規劃以工代賑項目工程,與上級銜接計畫並爭取項目和資金;負責做好以工代賑項目的考察、論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使用好以工代賑項目的資金、物資。

茶陵縣以工代賑辦公室事業編制3名。

(三)茶陵縣招標投標辦公室(加掛茶陵縣人民政府招標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茶陵縣招標投標辦公室為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縣發展和改革局管理。其主要職責是:指導、協調、管理和監督全縣招標投標工作;依法核准項目的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和招標範圍;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招標投標配套方案;指定發布招標公告的報刊、信息網路或其他媒體;負責對重大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招標投標過程中的違規行為。

茶陵縣招投標辦公室事業編制2名。

單位職能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目標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政策建議;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二)研究分析縣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區域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涉及全縣經濟安全的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

(三)參與財政計畫的制訂;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價格等方面的發展情況,擬定並組織實施巨觀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情況。

(四)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

(五)研究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和監督全縣招標投標工作;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投資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申報落實國家、省、市財政性建設項目和資金計畫以及政策性貸款項目;研究提出中、長期和年度建設項目並組織實施;組織對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

(六)研究提出全縣第三產業的發展方向、總量、結構、布局和政策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第三產業發展規劃,監測分析第三產業發展方向,促進第三產業結構最佳化和第一、二產業的協調發展。

(七)研究分析縣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縣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統籌城鄉、區域發展,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區域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地區經濟合作、協作工作。

(八)指導有關部門搞好糧食巨觀調控;協調管理縣重要物資儲備;指導和監督重要商品的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引導和調控市場;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規劃。

(九)做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人與社會及自然和諧發展,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建議;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辦事指南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立項審批程式

(一)財政性投資及國有集體投資的基建項目

1、向縣發展和改革局遞交“項目立項申請報告”。

2、領取立項審批表,到財政、審計、國土、環保、水利、規劃以及主管部門簽署立項意見。

3、凡50萬以上的財政性投資項目以及國有集體投資項目須先報人大財經委審議,並需人大財經委下文批覆。

4、縣發展和改革局匯總以上意見後,根據項目審批制度由項目審批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是否立項。

5、通過審批的項目,我局下發立項批文。

(二)工業項目

1、項目單位向縣發展和改革局遞交立項申請報告和項目建議書,並領取立項審批表格。

2、領取表格後到國土、水利、環保、規劃等部門簽署意見,再將簽署意見後的表格連同與政府簽訂的契約或會議紀要交發展和改革局。

3、縣發展和改革局匯總以上資料,然後,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由項目審批領導小組集體研究項目能否立項。

4、通過審批能立項的項目,由發展和改革局下發立項批文。

(三)小水電項目

1、項目單位向縣發展和改革局遞交立項申請報告和項目建議書,並領取立項審批表格。

2、領取表格後到國土、環保、林業、水利等部門簽署意見,再將簽署意見後的表格連同與政府簽訂的契約或會議紀要交發展和改革局。

3、縣發展和改革局匯總以上資料,然後,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由項目審批領導小組集體研究項目能否立項。

4、通過審批能立項的項目,由發展和改革局發文立項。

5、項目單位收到立項批文,須請有水電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並將可研報告分別送縣發改局、縣水利局、縣環保局、縣國土局。

6、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縣水利局、縣環保局、縣國土局,並組織有關專家對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評審,形成評審意見。

7、通過可研評審的項目,下發可研批覆檔案。

8、項目單位接到可研批覆檔案後,組織擴初設計。

招標投標事項辦理程式

一、向招標投標辦提出項目招標投標申請報告。

二、提供招標項目的立項批文。

三、領取招投標項目核准表,呈報招標方案。

四、招標投標辦核准項目招標方案。

五、在媒體上、縣發展和改革局及項目單位公示欄發布招標公告。

六、項目單位組織報名,報名時間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於三日。

七、項目單位對報名參加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向合格投標人(三個以上)發出投標通知。

八、招標人對招標項目必須按發展和改革局核准的組織形式進行招標投標。採用委託招標的,招標人自行選擇代理機構,但必須將委託契約報發展和改革局備案。

九、項目單位編制招標檔案(招標檔案內容見縣招標投標管理辦法26條),並於發售前五日內報縣發展和改革局和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十、投標單位編制投標檔案(具體內容見縣招標投標管理辦法33條)。

十一、招標單位負責簽收保存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檔案和交納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一般不超過投標總價的5%,投標書的編制時間,自招標檔案發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檔案截止之日止,不得少於20日)。

十二、開標。開標應當在招標檔案確定的提交投標檔案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並邀請所有投標人和有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參加。開標地點統一在縣招標投標交易中心。

十三、評標。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審會一般在開標前24小時內組成。其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必須保密。成員人數5人以上單數。其中專家成員應當從《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內,採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並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十四、中標。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後,應當向招標人推薦一至三名中標候選人。並在原發布公告的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10天。招標人應當在公示期滿之日起5日內確定中標人。

十五、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訂立書面契約。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另行訂立背離契約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定。

十六、招標人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縣發展和改革局和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評標報告,辦理備案手續。

十七、有關具體事項和要求,請閱看縣人民政府[2003]18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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