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正公輕財好施

范文正公輕財好施

范仲淹(989年8月29日-1052年5月20日),字希文,漢族,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軍事家、文學家。

范仲淹幼年喪父,母親改嫁長山朱氏,遂更名朱說。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讀及第,授廣德軍司理參軍,迎母歸養,改回本名,後歷任興化縣令、秘閣校理、陳州通判、蘇州知州等職,因秉公直言屢遭貶斥。康定元年(1040年),與韓琦共同擔任陝西經略安撫招討副使,採取“屯田久守”方針,鞏固西北邊防。慶曆三年(1043年),出任參知政事,上疏《答手詔條陳十事》,提出十項改革措施。慶曆五年(1045年),新政受挫,范仲淹被貶出京,歷任邠州、鄧州、杭州、青州知州。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潁州,范仲淹扶疾上任,行至徐州,與世長辭,享年六十四歲,諡號文正,世稱范文正公。

范仲淹政績卓著,文學成就突出,他倡導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思想和仁人志士節操,對後世影響深遠。

人物簡介

范仲淹像 范仲淹像

祖籍邠州(今陝西省彬縣),先人遷居蘇州吳縣(今江蘇蘇州),唐朝宰相范履凍的後人。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軍事家和文學家,世稱“范文正公”。他為政清廉,體恤民情,剛直不阿,力主改革,屢遭奸佞誣謗,數度被貶。1052 年(皇祐四年)五月二十日病逝於徐州,終年64歲。是年十二月葬於河南伊川萬安山,諡文正,封楚國公、魏國公。有《范文正公全集》傳世,通行有清康熙歲寒堂刻版本,附《年譜》及《言行拾遺事錄》等。

原文

范文正公輕財好施,尤厚於族人。既貴,於姑蘇近郊買良田數千畝,為義莊,以養群從之貧者。擇族人長而賢者一人主其出納,人日食米一升,歲衣縑①一匹,嫁娶喪葬,皆有贍給。聚族人僅②百口。公歿逾四十年,子孫賢令③,至今奉公之法,不敢廢弛。——北宋·王辟之《澠水燕談錄》卷四

注釋

①縑(jiān):細絹。

②僅:將近。

③令:善,美好。

譯文

范仲淹不重視財富,喜歡施捨他人錢財,尤其對待族人時特別寬厚。他富貴之後,在姑蘇靠近外城的地方買了好的田地數千畝,當做義莊,用來養活跟隨他但比較貧窮的人,他選出一個輩分高而且有賢能的人來管理他資金的進出,每個人每天吃一升米,每年拿一匹細絹做衣服,另外婚喪嫁娶,都會給他們錢。聚集的族人將近有一百口。范仲淹死了之後四十年,子孫賢明善良.一直都尊奉范仲淹的規矩做法,不敢廢止。

其精神品質

體現了范文正公顯貴了之後,心中還裝著其他人的優秀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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