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聚略有十四種事

一切色聚,有色諸根所攝者,有一切;如所說事界。 如有色諸根所攝聚,如是有色諸根所依大種所攝聚、亦爾。 所余色聚,除有色諸根,唯有餘界。

佛教術語,瑜伽三卷二頁云:複次於諸色聚中,略有十四種事。謂地、水、火、風、色、聲、香、味、觸、及眼等五根。除唯意所行色。一切色聚,有色諸根所攝者,有一切;如所說事界。如有色諸根所攝聚,如是有色諸根所依大種所攝聚、亦爾。所余色聚,除有色諸根,唯有餘界。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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