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粘聚合物改性瀝青聚酯胎防水卷材

自粘聚合物改性瀝青聚酯胎防水卷材按卷材物理力學性能分為Ⅰ型和Ⅱ型。按上表面隔離材料分為聚乙烯膜(PE)、細砂(S)和鋁箔(AL)三種。

1.產品分類

按卷材物理力學性能分為Ⅰ型和Ⅱ型。

按上表面隔離材料分為聚乙烯膜(PE)、細砂(S)和鋁箔(AL)三種。

2.規格

幅寬:1000㎜

厚度:聚乙烯膜和細砂面卷材厚度分為1.5㎜、2㎜和3㎜;鋁箔面卷材厚度分為

2㎜和3㎜。

每卷面積:10㎡、15㎡。

3.相關標準

3.1產品執行標準:

JC898-2002《自粘聚合物改性瀝青聚酯胎防水卷材》

3.2設計及施工規範:

GB50108—2008《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範》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GB50345—2012《屋面工程技術規範》

GB50207—2012《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GB50300—201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4.與相關產品的比較

與SBS改性瀝青卷材相比,自粘聚酯胎卷材本身具有自粘合的功能,施工簡便,容易形成全封閉的整體防水層;在材性方面,其拉力、耐熱度較低,低溫柔度略好。

5.選用要點

5.1 I型卷材具有低溫柔性好,延伸率較大等特點,但以塑膠膜或細砂為覆面的卷材耐熱度較低。僅適用於一般及中檔建築屋面(有剛性保護層的)及地下防水工程。

5.2 Ⅱ型卷材拉力較I型卷材大,低溫柔性更好。適用於寒冷地區中、高檔建築屋面及地下防水工程。

5.3 單層使用時,厚度不應小於3mm;二道及二道以上設防時,屋面工程防水每層卷材厚度不應小於2mm;地下工程防水不得小於3㎜。

5.4 當用於地下工程時,應滿足水蒸氣透濕率≤5.7×10-9g/(㎡·s·Pa)的要求。

5.5 鋁箔面卷材用於屋面防水,可直接外露使用,但應滿足人工氣候加速老化性能的指標要求。

5.6 聚乙烯膜和細砂面卷材用於屋面防水,需要做保護層。

5.7 1.5㎜厚自粘卷材僅用於輔助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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