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縣財政局

(三)、貫徹執行國家財政、國有資本金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方針政策,擬定全縣財政、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等。 (六)、擬定和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政策、制度、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財產評估業務。 (十)、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單位簡介

臨縣財政局建於1940年1月,新中國成立後,臨縣人民政府先後由財政科改為財政局至今。目前,下設23個鄉鎮財政所,有鄉鎮財政助理員93人,內設辦公室、預算股、行財股、綜合股、農財股、國庫股、人教股、監察股、企業股、會管股、社保股。全局幹部職工54人。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總會計師1名。改革開放以來,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制定的扶貧攻堅戰略目標,始終堅持“一要吃飯,二要建設”的財政方針,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改進作風,深化財政改革,強化財政收支監督取得了顯著成效,到2005年財政總收入完成10006萬元,為年度預算的113.32%,為上年同期的138.97%,財政收入首次突破了億元大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財政、稅收方針、政策,參與制定全縣各項巨觀經濟政策,得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全縣財政、稅收的發展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它有關政策;擬定和組織執行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參與制定全縣各項巨觀經濟政策;制定和組織執行地方性的財政、稅收、財務各方面的制度、實施細則,並負責解釋工作。
(二)、編制全縣年度預決算草案,管理縣級各項財政收入、執行縣人代會批准的預算,監督、指導鄉鎮預算的編制和執行,編審全縣年度決算;管理和監督各項地方財政收支預算的執行,制定和組織執行縣對鄉鎮的分配辦法;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預算及其工作執行情況,向縣人大黨委會報告決策;管理縣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編審全縣年度預算外資金決算,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
(三)、貫徹執行國家財政、國有資本金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方針政策,擬定全縣財政、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等。
(四)、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府採購的政策,擬定和執行全縣政府採購政策,負責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工作;管理縣級財政公共支出;根據國家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增加支出政策;
(五)、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擬定和組織執行全縣會計管理工作的條件、規章制度及補充規定,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監督地方、鄉級財政收支和各部門的財務活動,檢查財政稅收政策、法令和財務會計制度的招待情況,對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進行檢查和處理,組織、辦理全縣註冊會計師等會計技術職稱的考前工作;負責集中核算、零戶統管工作。
(六)、擬定和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政策、制度、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財產評估業務。
(七)、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工業、農業等經濟發展支出、行政和公共支出、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管理全縣基本建設撥款、挖潛改造資金、科技三項費用;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八)擬定全縣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
(九)、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國內債務和政府外債管理的各項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外國政府貸款、外資銀行貸款的轉貸、管理、監督和項目考察等工作;負責擬定貸款項目的資金財務管理規章和辦法;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工作。
(十)、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一)、制定全縣財政科學研究和財政教育規劃;組織全縣財政幹部學歷教育和財政業務培訓;負責財政信息、財政宣傳工作;負責財政系統計算機網路及信息系統的政黨運行、確保省、地、縣數據傳輸安全暢通。
(十二)承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信息

局長:李文學
副局長:劉耀樂
副局長:郭建平
紀檢組長:李繼棟
總會計師:高繼榮

單位地址

臨縣南關街(縣政府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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