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澧縣地震局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監督、檢查全縣防震減災工作,擬定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落實國家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編制防震減災規劃,制定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監測信息的檢測、分析和傳遞;處理地震事件和其他有關自然災害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機構簡介

根據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縣委縣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臨發[2002]2號)和《關於印發<臨澧縣縣直黨政群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臨發[2002]3號)精神,設定臨澧縣地震局(簡稱縣地震局)。縣地震局為縣科技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職能的副科級事業單位,根據授權負責全縣地震工作。

機構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監督、檢查全縣防震減災工作,擬定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落實國家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編制防震減災規劃,制定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管理全縣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制定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和管理群測群防工作;負責地震前兆信息的檢測和分析,提出地震趨勢意見;會同公安等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四)負責監測信息的檢測、分析和傳遞;處理地震事件和其他有關自然災害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五)負責震情速報和災情速報;管理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擬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檢查並監督落實.
(六)管理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地震動參數區劃以及震害預測工作;制定城鎮抗震防災規劃;管理城鎮、經濟開發區及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震次生災害的防災工作。
(七)承擔本縣區域內的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執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科學知識,提高全民防震減災意識。
(九)組織、管理地震科學研究、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組織開展地震科技知識培訓與交流。
(十)承擔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省、市地震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姓 名 性別 職 務 電 話 電子郵件
詹克益 局 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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