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澧縣人社局

負責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原則、辦法和措施,編制軍隊轉業幹部及隨軍家屬的安置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做好軍隊轉業幹部的思想穩定工作;負責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繼續教育管理工作;擬定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人事部門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全縣新錄用的國家公務員、新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初任培訓的組織、指導工作;綜合指導全縣事業、企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和人事考試工作;承辦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交辦的事項。 (四)工資福利股(離退休管理)綜合管理全縣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的審批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計畫、工資基金管理並指導工資統計工作;擬定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審定和崗位考核;組織落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休假制度及工作人員的疾病、工(公)傷、生育停工期間待遇的政策法規;負責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退職)、優異退休待遇、異地安置、高級專家延長退休年齡、工齡更改、因工(公)傷致殘的認定及待遇確定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五)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副科級)(臨澧縣人事局考試指導中心)負責全縣人才資源開發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人才中長期規劃;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人才交流工作,承辦人才流動信息收集、整理、儲存和發布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人才人事代理工作;負責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綜合管理全縣人才市場的建設工作。

主要職責

臨澧縣人社局主要職責是: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對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辦法,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有效配置、合理流動;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和組織落實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辦法、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落實上級關於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負責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措施;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統籌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管理制度並實施監督,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有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人員福利、離退休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執行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關於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辦法,配合相關部門審核納入縣級財政統一發放工資範圍的同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補貼標準和離退休費,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歸口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遠拔、培養和引進工作,擬訂並落實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臨(回臨)工作或定居辦法;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維穩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落實有關人員調配辦法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實施政府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措施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勞動關係配套政策,負責擬訂本縣勞動關係配套辦法,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處理、檔案管理、機要保密、來信來訪等工作;負責機關各科室、直屬事業單位及全縣人事系統年度目標考核、獎懲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和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和工作人員的考核、培訓、任免、交流、晉升、保險福利、獎懲、退休等有關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教育工作;具體承辦機關的紀檢、監察和黨務工作;負責承辦機關工會等群團工作;負責機關建設、後勤服務、對外接待、綜合治理、安全保衛、老乾服務和計畫生育工作。
(二)公務員管理股 (軍轉幹部安置與教育培訓)
指導協調全縣各級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全縣國家公務員的職位分類及錄用、考核、職務升降、職務任免、輪崗、競爭上崗、迴避、紀律、獎懲、申訴控告、辭職辭退等政策法規的組織實施;負責縣直機關國家公務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非領導職務的設定及職數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全縣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管理和縣直機關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的審批;承辦縣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工作;參與科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有關工作;綜合管理全縣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獎勵、考核、懲戒和辭職辭退工作,負責縣崗位責任制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優秀人才的錄用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選拔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鍛鍊;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落實政策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有關人員的調配工作。負責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原則、辦法和措施,編制軍隊轉業幹部及隨軍家屬的安置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做好軍隊轉業幹部的思想穩定工作;負責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繼續教育管理工作;擬定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人事部門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全縣新錄用的國家公務員、新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初任培訓的組織、指導工作;綜合指導全縣事業、企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和人事考試工作;承辦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交辦的事項。
(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負責高級專門人才的規劃、培養工作;承辦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及其他有關專家的選拔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組織實施,推行專業技術人員從業、執業資格制度;指導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用、考核、辭職、辭退等工作。負責在全縣實施“縣鄉村實用人才工程”等工作;承辦全縣專家、勞模待業子女首次擇業的資格認定工作。
(四)工資福利股(離退休管理)
綜合管理全縣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的審批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計畫、工資基金管理並指導工資統計工作;擬定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審定和崗位考核;組織落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休假制度及工作人員的疾病、工(公)傷、生育停工期間待遇的政策法規;負責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退職)、優異退休待遇、異地安置、高級專家延長退休年齡、工齡更改、因工(公)傷致殘的認定及待遇確定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五)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副科級)(臨澧縣人事局考試指導中心)
負責全縣人才資源開發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人才中長期規劃;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人才交流工作,承辦人才流動信息收集、整理、儲存和發布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人才人事代理工作;負責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綜合管理全縣人才市場的建設工作。 負責全縣晉升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資格和水平的考試工作;負責全縣錄用國家公務員和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其他社會化的考試;負責抓好考務隊伍和面試考官隊伍建設以及試題庫的管理。研究擬定全縣人事信息系統的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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