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黨的中心任務,指導全縣各級婦女組織依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和上級婦聯的要求,開展婦女兒童工作。
2、指導、推動城鄉各級婦女組織建設。
3、調查研究全縣婦女兒童情況及問題,及時向縣委和縣政府反映,提出建議,督促有關部門正確執行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政策和法律,切實做好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
4、指導和推動全縣農村婦女“雙學雙比”及城鎮婦女“巾幗建功”活動。
5、指導全縣婦女宣傳、教育工作,開展家庭文化建設,全面提高婦女素質,提高婦女參與社會發展的水平。
6、配合組織部門,積極培養選拔女幹部,提高全縣婦女的參政水平。
7、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政策的制定。
8、發展婦女兒童事業,協助政府督促有關部門實施《臨澤縣婦女發展規劃》和《臨澤縣兒童發展規劃》,協調和推動社會各界為婦女兒童辦實事、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