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淄縣城四門石匾

正德七年,西、南、北三門增築月城。 萬曆二十四年以磚重修,崇禎十六年增築炮台6座。 解放後城牆設施大都被毀,唯城東北稍存殘垣,城內清順治十八年所建的縣大堂尚存。

臨淄縣城位於齊故城南部, 西與齊都宮城相接,系夯基土牆,高10米,周長3公里,略呈方形,唯東南一角稍虧,外設闊近7米的護城河,為元末達魯花赤李仲明所築,明成化二年重修時,於四門建鼓樓。正德七年,西、南、北三門增築月城。 萬曆二十四年以磚重修,崇禎十六年增築炮台6座。解放後城牆設施大都被毀,唯城東北稍存殘垣,城內清順治十八年所建的縣大堂尚存。 現存的城門石匾共4塊, 青石質, 均長150厘米,寬50厘米,厚20厘米。皆鐫篆文,南門《牛峰翠靄》、北門《澠池帶》、東門《淄流斜抱》、西門《愚嶺遙盤》,為明代重修時所制,1974年存於區文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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