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春福[銅仁市沿河縣扶貧辦原黨組書記、主任]

胡春福,男,1971年10月出生,土家族,貴州沿河人,專科學歷,199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9月參加工作,銅仁市沿河縣扶貧辦原黨組書記、主任。

人物經歷

1990年9月—1991年7月 貴州省沿河縣土地坳區楊平完小教師;

1991年7月—1992年10月貴州省沿河縣土地坳區中寨完小教師(期間:1991年12月獲國小三級教師);

1992年10月—1994年12月 貴州省沿河縣中寨鄉統計站工作員(借調);

1994年12月—1997年1月 貴州省沿河縣中寨鄉政府辦公室負責人;

1997年1月—1997年4月 貴州省沿河縣中寨鄉黨政綜合辦主任;

1997年4月—1999年1月 貴州省沿河縣中寨鄉黨政辦主任;

1999年1月—2001年11月 貴州省沿河縣中寨鄉副鄉長;

2001年11月—2006年8月 貴州省沿河縣塘壩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06年8月—2006年12月 貴州省沿河縣塘壩鄉黨委書記;

2006年12月—2009年4月 貴州省沿河縣塘壩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9年4月—2010年10月 貴州省沿河縣扶貧開發辦公室黨組副書記、主任;

2010年10月—2014年4月 貴州省沿河縣扶貧開發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2010年10月—2014年4月 貴州省沿河縣扶貧開發辦公室黨組副書記、主任;

2014年4月— 貴州省沿河縣扶貧開發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2015年9月 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違紀雙開

2015年10月28日,貴州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據銅仁市紀委訊息:近日,沿河土家族自治縣扶貧辦原黨組書記、主任胡春福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胡春福在任沿河自治縣扶貧辦黨組書記、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從中收受他人財物,已構成受賄行為,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共沿河自治縣紀委、沿河自治縣監察局研究並報中共沿河自治縣委、沿河自治縣人民政府批准,給予胡春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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