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廷瑞[清朝官吏]

胡廷瑞,字蘊山,安徽黟縣人,清道光十四年(1834)任西鄉知縣。

到任伊始,目睹城鄉凋蔽,百廢待舉,乃以除害興利為己任。
縣城瀕臨牧馬河,水泛岸頹,危及城廂。前任多令編竹貯石堵御,往往漂沒。廷瑞倡議集資修築河堤,首捐200串文,紳耆商庶踴躍樂輸,共集20500餘串文,樹木2680餘株,組織民工700餘人,先於上游築壩攔水,另開支河,分泄正河之水。新築堤長290丈,高8尺,用三合土逐層堅築。每築一層,廷瑞親自驗收後,方再增築。自道光十四年冬興築,歷時八個月,至十五年五月竣工。此項工程捐項不入衙署,支銷不經胥吏,選紳商之老成者協理其事,廷瑞每日公餘親臨監督之,由於措施得宜,工程省時而質高,是年秋即經受了洪水的考驗。堤西端鑄鐵牛一座,意在鎮護堤身。鐵牛鑄工精湛,形態生動,至今成為西鄉名勝之一。
東沙渠為城北五渠之首,源於四方山,逶迤30餘里,一遇暴雨,沙礫俱下,渠身日益淤塞。道光十五年六七月間,兩次暴雨成災,衝決堤岸,漫沒田地,沖塌民房。廷瑞親率地方首事及民夫百十餘人,冒雨救護,廷瑞落馬溺水,幾瀕於危。士民感奮,竭力搶險,修復工程進展神速,並再度制定規章,封山禁墾,山底普栽桑榆,堤岸上下密植栗柳,以固堤身。北郊有“山神廟禁止開墾碑”,盡載其事。
廷瑞為西鄉縣令二載,善政良多,十六年離任,百姓立“德政”、“去思”二碑祠祀於大王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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