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廷瑞[明朝開國將領]

胡美(?-1383年),原名廷瑞,為避朱元璋字,改名美。沔陽人。明初將領。

其最早為陳友諒效力,任江西行省丞相,守衛龍興。朱元璋攻下江州,派人招降胡美。胡美派鄭仁傑請降,但要求不要解散其部隊。朱元璋最初為難,後劉基暗示,朱元璋修書解釋。最後胡美率眾請降,朱元璋仍讓其擔任舊職。胡美投降後,其下屬康泰、祝宗仍然不降,並反叛攻陷洪都。徐達平叛,朱元璋因康泰是胡美外甥,不予誅殺。此後胡美攻下武昌,並與徐達等人攻下淮東,進攻張士誠,接連攻下湖州、平江、無錫等地,招降莫天祐。

後為征南將軍,攻入福建,接連攻下杉關、光澤、邵武、建陽、建寧、福州、延平、興化,後留守福建,之後召還。後任中書平章、同知詹事院事,封豫章侯、臨川侯。之後因胡惟庸案以借其長女為貴妃之便與女婿穢亂宮禁之罪被賜自盡,其女婿也被處以死刑。

人物生平

叛陳歸朱

胡美,沔陽人,元朝末年為陳友諒麾下屬官,任江西行省丞相,駐守龍興。

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朱元璋攻下江州後,派使者前去招降胡美。胡美便派使者鄭仁傑到九江請降,並請求不要解散其部眾。朱元璋開始予以指責,劉基用腳踏其所坐胡床,朱元璋這才醒悟,賜信答覆說:“鄭仁傑到這兒來,說明足下有效力、順從我的誠意,這是足下的明達啊;又擔心分散部眾,這便是足下過慮了。我起兵十年,奇才英士,在四處獲取頗多。有人能審察天時,料定事機,不待交兵,斷然委身前來歸附,我對他們誠心相待,按其才能加以任用,兵少則為其增兵,地位卑微則封其爵位,財物缺乏則予以厚賞,我怎么肯解散其部曲,而使人感到自危,辜負其前來歸附之心呢?而且可以看看陳氏諸將,如趙普勝驍勇善戰,因疑心被殺。如此猜忌別人,會有何成就呢?近日建康龍灣之役,我所得長張、梁鉉、彭指揮等人,作用依舊,與我部將相比,恩義均等。長張攻破安慶水寨,梁鉉等進攻江北,都受重賞。這幾個人,他們自視無再活之理,我尚能如此相待,何況像足下這樣不勞一卒,而以整城來歸附的人呢?得失之機,刻不容緩,足下應當早下決定。”

胡美收到信後,便派康泰到九江來降。朱元璋於是前往龍興,至樵舍。胡美以陳氏所授丞相印及軍民、儲糧之數來獻,迎見於新城門。朱元璋加以慰勞,命他仍擔任舊官職。

屢立戰功

胡美投降,同僉康泰、平章祝宗不想跟從,胡美向朱元璋暗示此事。朱元璋命二人率領其軍,隨徐達征討武昌。二人果然反叛,攻陷洪都。徐達等回軍平定叛兵。祝宗逃跑時死去,康泰被捉押回建康。朱元璋因康泰是胡美的外甥,赦免其死罪。

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隨朱元璋征武昌,圍攻陳友諒次子陳理。

至正二十五年(1635年),又與徐達等率騎兵、步兵及水師攻取淮東。

至正二十六年(1636年),討伐張士誠,攻下湖州,圍攻平江,另又率軍攻取無錫,降服莫天祐。班師回朝後,胡美被加封為榮祿大夫。同年冬天,朱元璋命胡美為征南將軍,率軍由江西攻取福建,對他說道:“你以陳氏丞相的身份前來歸附,為我效力多年,忠實無過,所以我命你統領軍隊攻取福建。左丞何文輝為你的副將,參政戴德也聽你調遣,這二人雖然都是我的親信,但不要因為這個緣故而廢棄軍法。聽說你曾攻打過閩中,應當深知其地利險易。現在你統領大軍圍攻城邑,一定要按是否有利而決定進退,莫失良機。”

胡美於是渡杉關,下光澤,邵武守將李宗茂以城投降。胡美駐紮建陽,守將曹復疇也降。進圍建寧,守將同僉達里麻、參政陳子琦企圖堅守,使我軍疲竭。胡美多次挑戰,守軍不出,於是猛攻,這才投降。整軍入城,秋毫無犯。捉拿陳子琦等押送京城,俘獲將士九千七百餘人,乾糧、馬匹牲畜甚多。恰逢湯和等也攻取了福州、延平、興化,胡美於是派遣降將諭降汀、泉諸郡。福建全部平定。胡美留守其地。不久應召返回,隨朱元璋巡幸汴梁。

開國功臣

朱元璋建立明朝後,以胡美為中書平章、同知詹事院事。

洪武三年(1370年),胡美受命前往河南招集擴廓的舊部眾。這年冬天,論功時,朱元璋封胡美為豫章侯,年祿一千五百石,給予世襲憑證,誥詞中以竇融歸漢一事相比。

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美被改封為臨川侯,在長沙監督建造潭府。朱元璋榜列勛臣時,謂掌兵兩雄之間,可觀望而不觀望,前來歸附者有七人。這七人就是:韓政、曹良臣、楊璟、陸聚、梅思祖、黃彬及胡美,都封為侯。胡美與楊璟有獨擋一面之功勳,朱元璋尤其予以厚待。

捲入黨案

洪武十七年(1384年),胡美因犯法獲罪下獄。

洪武二十三年(1392年),李善長事發,朱元璋親自下詔列舉奸黨,說胡美因長女為貴妃,偕同其女婿擾亂宮禁,事情敗露,其女婿也受刑而死,胡美則被賜自盡。

親屬成員

女:胡氏,朱元璋貴妃。

外甥:康泰

歷史評價

朱元璋:汝以陳氏丞相來歸,事吾數年,忠實無過。

《明史》:馮勝、傅友德,百戰驍將也。考當日功臣位次,與太祖褒美之詞,豈在湯和、鄧愈下哉。廖永忠智勇超邁,功亞宋、潁,皆不得以功名終,身死爵除,為可慨矣。江夏侯周德興之得罪也,太祖宥之,因誡諭公、侯,謂多粗暴無禮,自取敗亡。又謂永忠數犯法,屢宥不悛。然則洪武功臣之不獲保全者,或亦有以自取歟。楊璟、胡美功雖不逮,然嘗別將,各著方面勛,故次列之雲。

史書記載

《明史·列傳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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