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總量

深吸氣至最大限度時肺內的氣量,即深吸氣量加上功能殘氣量為肺總量。肺總量是肺容量指標中判斷是否存在肺限制性疾病和疾病程度的最重要指標。

測定方法

臨床實踐中並不直接測定肺總量,而是在測知功能殘氣量(FRC)後,經計算求知肺總量。此外,還可套用面積儀於前後位和側位胸片上計算出肺總量。

臨床意義

1.病理性減少

肺總量減少見於胸肺順應性減少、吸氣肌力減弱,如重症肌無力等、氣胸、胸腔積液。肺臟實質性病變如肺不張、大葉肺炎、肺間質纖維化、肺水腫等。肺臟擴張受限制如液氣胸、脊髓前角灰質炎等及肺切除術後胸廓變形,阻力增加,吸氣肌力減弱,多見於胸肋關節病變、駝背。正常兒童殘氣與肺總量比值小於0.3,阻塞性肺疾患時比值增大。

2.病理性增加

肺總量增加主要見於胸肺順應性增加、肺泡擴大或破裂而形成的肺氣腫、哮喘、阻塞性呼吸困難;胸廓變形,阻力下降等。

3.非病理性增加

體育鍛鍊等使呼吸肌力增強,肺總量增加。

4.分級

可根據肺總量減少程度對肺限制性疾病進行分級: ①輕度肺總量大於80%正常預測值; ②中度肺總量小於60%正常預測值; ③重度肺總量小於40%正常預測值。

正常值參考範圍

成年男性為3.61~9.41L,女性為2.81~6.81L。

注意事項

肺總量正常或增大,並不表示功能正常,因為它包含肺活量和殘氣量,肺活量降低和殘氣量增加,可使肺總量正常或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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