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定方法
臨床實踐中並不直接測定肺總量,而是在測知功能殘氣量(FRC)後,經計算求知肺總量。此外,還可套用面積儀於前後位和側位胸片上計算出肺總量。
臨床意義
1.病理性減少
肺總量減少見於胸肺順應性減少、吸氣肌力減弱,如重症肌無力等、氣胸、胸腔積液。肺臟實質性病變如肺不張、大葉肺炎、肺間質纖維化、肺水腫等。肺臟擴張受限制如液氣胸、脊髓前角灰質炎等及肺切除術後胸廓變形,阻力增加,吸氣肌力減弱,多見於胸肋關節病變、駝背。正常兒童殘氣與肺總量比值小於0.3,阻塞性肺疾患時比值增大。
2.病理性增加
肺總量增加主要見於胸肺順應性增加、肺泡擴大或破裂而形成的肺氣腫、哮喘、阻塞性呼吸困難;胸廓變形,阻力下降等。
3.非病理性增加
體育鍛鍊等使呼吸肌力增強,肺總量增加。
4.分級
可根據肺總量減少程度對肺限制性疾病進行分級: ①輕度肺總量大於80%正常預測值; ②中度肺總量小於60%正常預測值; ③重度肺總量小於40%正常預測值。
正常值參考範圍
成年男性為3.61~9.41L,女性為2.81~6.81L。
注意事項
肺總量正常或增大,並不表示功能正常,因為它包含肺活量和殘氣量,肺活量降低和殘氣量增加,可使肺總量正常或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