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艦船水聲設備用於水中搜尋探測目標、水中武器射擊指揮、水中通信和導航等方面。根據艦船水聲設備的配置情況,通常艦船設定聲吶室、水中通信機艙、聲吶艙、聽音室等。
①聲吶艙的布置應儘量使聲吶換能器具有良好的工作環境,一般布置在遠離機艙、輔機艙、螺旋槳等區域的艦首部,並使換能器有適當的沉深。
②當聲吶換能器裝於艦船球鼻首導流罩內時,該導流罩的布置應保證聲吶換能器的安裝和使用要求以及艦船結構的設定,並應與首錨裝置的使用要求配合得當,球鼻首的長度應考慮艦船進塢時塢墩的安放要求。
③升降式聲吶或其他形式艦殼聲吶的布置應考慮艦船在風浪中的縱搖運動和砰擊現象,減少水動力噪聲影響,避免聲吶導流罩上產生空泡現象,以保證聲吶的正常工作,一般應布置在首垂線後,(0.15~0.25)艦船設計水線長度區域內。
④聲吶室應儘量靠近聲吶換能器安裝部位布置,各種型式的艦殼聲吶室均應布置在聲吶艙之上的船體內部艙室里。
⑤水中通信機的換能器和設備艙室布置要求與聲吶設備艙室相同,並應考慮與聲吶換能器安裝部位間隔適當距離,避免相互干擾影響。
⑥聲吶聽音員室的布置應注意周圍環境要求比較安靜。聲吶和水中通信機的聽音部位可以合用一個專用聽音室,也可布置在作戰指揮室內。
⑦各種聲吶設備的探測視界應儘量大,在艦船的首部方向不應有盲區,向艦船尾部的盲區範圍不應大於±30°,並應考慮與反潛武器系統的射界範圍配合適當。
艦船艙室分類
艦船總布置設計應根據艦船設備的配置、戰鬥使用和日常勤務需要等實際情況設定工作和設備艙室。
根據艦船的大小和工作、設備艙類別,總布置通常將艦上歸分為不同的功能區。如工作區、設備區、機艙區、居住生活區等。
水面艦船上的各類艙室眾多,但就艦上各系統的功能來說,艦上的工作艙室和設備艙室主要分為以下幾類:指揮、操縱艙室、火控系統設備艙室、警戒探測設備艙室、通信系統設備艙室、水聲設備艙室、導航設備艙室、動力裝置艙室、電氣設備艙室、船舶輔助系統設備艙室。
指揮、操縱艙室
細分為作戰指揮室和駕駛室。
作戰指揮室是在戰鬥情報中心室的基礎上逐步發展起來的,是艦船作戰指揮的核心部位,指揮所。可布置在主船體內比較安全、生命力較強的區域,也可布置在上層建築內便於作戰指揮的位置;其艙室面積應滿足作戰指揮系統設備的要求,且應留有足夠的操作空間,便於作戰指揮。
駕駛室是航行中操縱艦船的主要部位,對於只有露天指揮台的艦船來說,駕駛室還是雨天或通過放射性和毒氣沾染區時艦長的指揮部位。
火控系統設備艙室
根據武器控制系統設備的組成等實際情況,艦船上通常設有指揮儀室、綜合火控系統控制室及其特種電源設備艙室(機組室)等。
火控系統艙室的布置應與武器系統的設備和艙室布置綜合考慮,應使該武器系統的各個部位儘量靠近。火控系統艙室一般布置在主船體內部、具有良好的環境條件而又比較安全的部位。不同武器的火控系統艙室應適當分散布置,減少同時受損傷的機會。艦炮武器系統的指揮儀室、特種電源設備艙室等應儘量集中布置,並應與火控跟蹤雷達室儘量靠近,距離艦炮裝置不宜太遠;特種電源設備艙室、機組室宜布置在艦的較低部位。各種艦載飛彈武器系統的指揮儀室、特種電源設備艙室與制導(攻擊)雷達室應相對集中布置,並應與飛彈發射裝置靠近。各種反潛武器系統的指揮儀室、特種電源設備艙室等應相對集中布置,並應與反潛武器裝置、聲吶艙室靠近。魚雷射擊指揮儀設備宜靠近魚雷發射裝置布置。
警戒探測設備艙室
警戒探測設備通常包括警戒探測雷達、導航雷達等。其雷達設備除布置在露天的雷達天線外,還有數據處理設備、顯控台及發射機、接收機設備、變頻機組等,都布置在相應的艙室內。
導航設備艙室
艦船導航設備是用來指示航向、航速、航程、艦位的設備,以保障艦船安全航行和武器系統的準確使用。其中用於指示航向的設備有磁羅經、電羅經、平台羅經等;指示航速和記錄航程的設備有各種計程儀;測量水深的設備有各種測深儀;測定艦位的儀器有磁羅經、電羅經、慣性導航儀、六分儀、無線電定位儀、無線電定向儀、衛星導航接收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