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高考獎勵方案

習水縣高考獎勵方案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激勵教師銳意進取,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我縣高中教育可持續發展,夯實我縣“人才強縣”戰略基礎,辦人民滿意的教育,制訂習水縣高考獎勵方案。

一、獎勵原則

(一)本著鼓勵全體教師團結協作,相互配合,相互督促,榮辱與共,樹立團隊精神,促進團隊的共同發展,注重教學管理,體現優勞優酬,多勞多得的原則。

(二)評選以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獎勵項目

本方案共設:1、突出貢獻獎,2、綜合獎,3、完成任務獎,4、超任務獎,5、一本上線獎,6、往屆生上線獎,7、體藝錄取獎,8、進步獎, 9、北大、清華錄取獎,10、學科團隊獎,11、先進班主任獎,12、教育教學質量個人獎共12項獎。

三、各項獎勵設定及獎勵金額

(一)突出貢獻獎。1、省級狀元,獎勵學校20000元;市級狀元,獎勵學校10000元。2、平均分或二本或一本以上上線率居全市同類學校第一名,獎勵學校5000元。3、總分進入全省前10名的考生,每一名獎勵學校5000元。4、二本、一本以上上線率每一項校市差之差高於10個百分點以上獎學校10000元。

(二)綜合獎。根據習水縣校長職級制中教學質量考核細則對各高中教育教學質量進行綜合考核,一類學校(一中、五中)獎勵第1名,獎勵學校10000元;二類學校(二中、三中、四中、綠洲高中、樹人中學、玉淮中學)獎勵前2名,第一名獎勵學校10000元,第二名獎勵學校5000元。

(三)完成任務獎。各高中高考指標任務的確定是根據高一有籍學生入口成績情況、上年有籍學生高考上線情況及政府要求提升百分點測算分校下達,一中、五中完成高考指標任務,獎勵學校20000元;二中、三中、四中、綠洲高中完成高考任務,獎勵學校10000元;樹人學校、玉淮中學完成高考任務,獎勵學校5000元。獲完成任務獎的學校校長獲管理獎,並獎勵校長3000元。

(四)超任務獎。根據各學校完成高考一本上線人數和二本以上上線人數及各校指標任務確定,一本以上上線人數每超指標一人,獎勵學校1000元;二本以上上線人數每超指標一人,獎勵學校200元。

(五)一本上線獎。每上一本線一人,獎勵學校300元。

(六)往屆生上線獎。為提升習水高考知名度,吸引考生回縣參加補習,參加本縣高考,每上二本線一人,獎勵學校100元,每上一本線一人,獎勵學校200元。

(七)體、藝錄取獎。體、藝考生以錄取人數為準,一本每錄取一人,獎勵學校300元;二本每錄取一人,獎勵學校200元;其它每錄取一人,獎勵學校100元。

(八)進步獎。根據遵義市教育局測算公布的數據,進步獎以一本、二本上線率校市差之差分項進行評比,每項獎校市差之差為正且排位為前三名的學校,第一名獎學校5000元,第二名獎學校4000元,第三名獎學校3000元。

(九)北大、清華錄取獎。被清華或北大錄取學生的學校,每錄取1名獎勵學校20000元,獎勵學生10000元。

(十)學科團隊獎。根據學科平均分分類對每個學科進行排位評比,一類學校(一中、五中)獎勵2名,獲第一名的學科按班級數每班獎勵500元,獲第二名的學科按班級數每班獎勵200元;二類學校(二中、三中、四中、綠洲高中、樹人中學、玉淮中學)獎勵前2名獲第一名的學科按班級數每班獎勵500元,獲第二名的學科按班級數每班獎勵200元。

(十一)先進班主任獎。先進班主任由學校推存申報,教研室根據申報材料評選,每名獎勵1000元。

(十二)教育教學質量個人獎。教育教學個人獎由學校申報,教研室按《遵義市教育教學質量個人獎勵評估辦法》評選,每名獎勵1000元。

(十三)管理獎設3人,先進班主任獎5人、教育教學質量個人獎30人(語文、數學、英語各4,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各3),共38人。管理獎、先進班主任獎、教育教學質量個人獎由政府頒發證書,綜合獎由政府頒發獎牌。

四、保障措施

(一)學校所得獎勵資金必須用於教師獎勵及教師隊伍發展。

(二)經費來源:獎勵經費由財政局預算專項獎勵資金。

(三)未完成二本、一本指標的學校年終考核不能評優。

(四)未完成二本、一本、專科指標的學校領導年度考核不能評優。

(五)高考未完成所有指標且質量下滑嚴重的學校對其領導進行誡勉談話,政府將成立督導小組對該校進行督查剖析,查找原因。

習水縣國中素質教育獎勵實施方案

為了充分調動國中教師的積極性,,提高基礎教育教學質量,保障我縣教育的可持續發展,辦人民滿意的教育,培養出更多拔尖人才、優秀人才、合格人才,為我縣“人才強縣”戰略夯實基礎,特制訂習水縣國中素質教育獎勵方案。

一、獎勵原則

(一)本著鼓勵全體教師團結協作,相互配合,相互督促,榮辱與共,樹立團隊精神,促進團隊的共同發展,注重教學管理,體現優勞優酬,多勞多得的原則。

(二)評選以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獎勵項目

本方案共設:1、綜合獎,2、完成目標獎,3、完成單科目標任務獎,4、優秀學生獎,5、重大貢獻獎,6、進步獎共6項獎。

三、各項獎勵及獎勵金額

(一)綜合獎。根據習水縣校長職級制中教學質量考核細則,對各學校初三完成目標情況、初三文化總平均分的標準分、初二、初一縣統考科目文化總平均分的標準分及初三、初二、初一的提高率進行綜合考核,根據綜合考核得分獎勵前六名,第一名獎勵學校6000元,第二名獎勵學校5000元,第三名獎學校4000元,第四名獎勵學校3000元,第五名獎勵2000元,第六名獎學校1000元。完成所有指標任務的學校校長獲管理獎,並獎勵校長1000元。(參考率超過市平均參考率且達到95%)。

(二)完成目標獎。1、完成縣下達的中考目標任務的學校,每間學校獎2000元; 2、中考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與市對比,校市差均為正的學校每間學校獎勵5000元。並從完成目標獎的學校中產生先進班主任獎,獲得先進班主任者每人獎勵500元(參考率超過市平均參考率且達到95%)。

(三)完成單科目標獎。指學校中考科目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單科平均分與市對比,每一學科校市差為正的獎學校2000元,從獲得單科目標獎的學校中產生先進個人獎,先進個人每人獎300元。(參考率超過市平均參考率且達到95%),

(四)優秀學生獎。指本縣內學校就讀的學生在中考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文化總分達500分以上的學生,按超過500分以上的學生數,每生500元獎勵給學校。

(五)重大貢獻獎。指中考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所有指標均達縣制定目標且文化總平均分在全市排位前10名的學校,獎勵學校10000元,排位前11—20名的獎勵學校5000元(參考率超過市平均參考率且達到95%)。

(六)進步獎。根據學校近兩年中考文化總平均分的校市差的提高值比較設獎,提高值前六名的學校獲進步獎,每所學校獎2000元(參考率超過市平均參考率且達到95%)。

(七)先進個人獎、先進班主任獎、學校管理獎總計獎勵42人。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獎勵前6名,物理、化學獎勵前4名,歷史、政治獎勵前3名,班主任和管理獎各5名,獲得先進班主任、教育教學先進個人、學校管理獎的均由縣人民政府頒發榮譽證書,綜合獎由政府頒發獎牌。

二、保障措施

(一)學校所得獎勵資金必須用於教師獎勵及教師隊伍發展,獎勵資金來源於縣財政局專項預算獎勵資金。

(二)所有指標不達標學校年終考核不能評優。

(三)所有指標不達標學校領導年度考核不能評優。

(四)所有指標不達標並與指標差距最大的兩間學校,教科局將成立督導小組對該校進行督查剖析,查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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