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五”時期我縣國防教育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各級黨政軍機關和領導進一步加強對國防教育工作的領導,更加重視、關心、支持國防教育。按照《國防教育法》和上級規定,加強了國防教育工作機構的建設,將國防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納入人才強縣戰略、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國防教育工作經費列入了財政預算;較好地把握初級發展階段的國防教育,形成了“堅持抓普及、突出抓重點、紮實打基礎、不斷謀發展”的工作思路;組織開展了國防教育報告會、形勢報告會、國防法規宣傳諮詢、國防知識圖片展覽以及“全民國防教育日”專題等各種活動,認真宣傳《國防法》、《國防教育法》、《兵役法》、《人民防空法》等國防法規,促進了國防教育進機關、學校、企業、社區、農村的開展;領導幹部過軍事日活動已形成制度,學生軍訓逐步規範,國防教育納入黨政機關目標管理、效能建設考核內容,與“雙擁”工作有機結合,使國防教育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二)“十五”期間我縣國防教育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我縣國防教育工作總的形勢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一些鄉鎮和部門的領導思想認識不到位,長期相對和平環境,人們的國防觀念比較淡薄;二是發展不平衡,各鄉鎮和部門雖然建立了工作機構,由於人員是長期兼職,工作難以正常開展,國防教育的普及程度不高,在一些企業,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農村和社區國防教育未能有效開展;三是由於地方財力限制等多種原因,經費保障還不適應工作需要。
二、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十一五”期間國防教育的指導思想
“十一五”期間國防教育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國防教育,增強全黨全民國防意識”和“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偉大民族精神”的指示精神,貫徹落實“全民參與、長期堅持、講求實效”的方針,圍繞黨的中心工作,依法施教、開拓創新、狠抓落實,按照組織領導科學化、教育內容系統化、制度建設規範化、活動開展經常化、教育形式多樣化、宣傳普及全民化的目標,增強全民國防意識、增強民族凝聚力、向心力,為振興中華,構建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精神動力,為加強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奠定思想基礎。
(二)“十一五”期間全民國防教育的原則
一是堅持以愛國主義為核心,認真開展以愛國擁軍為內容的國防教育,大力弘揚開拓創新、自強不息的民族精神。圍繞增強民族凝聚力,樹立民族自尊心、自豪感。把愛國主義精神貫穿於自覺學習和普及國防知識,提高國防觀念的全過程,為振興中華,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團結奮鬥。二是堅持以維護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為導向,從國家戰略全局和根本利益出發,著眼於國家安全統一,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開展工作,引導廣大公民認清形勢,居安思危,增強憂患意識,關心、支持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自覺為祖國統一繁榮富強作貢獻。三是堅持以社會資源為依託,依法開展國防教育。要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藉助和充分利用社會科技、信息、人才、資金等方面的力量和資源,調動社會各界參與國防教育的積極性,把政府行為與社會行為結合起來,推動國防教育廣泛深入開展。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構建分類施教的組織實施體系
黨政領導幹部是國防教育的重點。各級黨委政府,尤其是“一把手”一定要高度重視,實行責任制。黨校要把國防教育納入幹部培訓和學歷教育體系;各級黨委(黨組)中心學習組,每次至少安排落實一次以國防教育為內容的專題學習;通過建立崗位責任、目標檢查考評和領導幹部、國家公務員國防知識考試等制度,以及舉辦形勢報告會、召開“議軍會議”、領導幹部過“軍事日”等活動形式,組織領導幹部學習國防理論,掌握國防知識,了解國防形勢,提高履行國防職責的自覺性。
學校國防教育是全民國防教育的基礎,開展對青少年的國防教育是國防教育工作的重點。按照即將頒布的《全民國防教育大綱》的要求,把國防教育納入各中國小校的課堂教學,採取課堂灌輸、專題講座、集中軍訓、舉辦少年軍校等形式,對青少年進行國防意識薰陶和國防知識技能培訓,強化學生的國防觀念;2006年通過調教育行政部門明確和落實全省大中國小校國防教育統編教材的使用工作,以規範各級各類學校的國防教育內容。
把國防教育貫穿於民兵、預備役人員教育訓練和執行任務之中,對參加年度軍事訓練的民兵、預備役人員,保證安排訓練中10%的政治教育時間用於開展國防教育。同完成教育訓練任務結合起來,注意培育戰鬥精神、戰鬥意志和戰鬥作風,提高保家衛國、參戰支前的意識和能力。
普及對象的國防教育,要以深入普及《國防法》、《國防教育法》、《反分裂國家法》等國防法規為重點,著力灌輸愛國主義和民族精神,強化國家認同感和民族自豪感,強化愛國擁軍意識和居安思危觀念。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具備基本的國防知識;企事業單位應當將國防教育列入職工教育計畫,結合政治教育、業務培訓、文化體育等活動,對職工進行國防教育;社會團體應當根據各自的工作和活動特點開展國防教育;城市社區、農村村民委員會應當將國防教育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內容;結合徵兵工作、擁軍優屬以及重大節日、紀念活動,對居民、村民進行國防教育。
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部門和民政部門要根據形勢和任務的要求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國防教育。縣電視台、報刊應當開設國防教育節目或欄目,普及國防知識,將國防教育同精神文明建設、公民道德建設,以及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有機結合;將國防教育同爭創“雙擁”模範縣城活動有機結合,同“四在農家”創建活動有機結合,把國防教育納入全民思想道德教育體系,抓好民眾性普及宣傳,推動國防教育進入千家萬戶,覆蓋到全社會。
2006年,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召開紀念《反分裂國家法》頒布施行一周年、《國防教育法》頒布施行五周年座談會,同時開展《反分裂國家法》、《國防教育法》等國防法規的宣傳活動,積極參加國家國教辦組織的紀念紅軍長征勝利70周年以“弘揚長征精神、共建鋼鐵長城”為主題的系列活動。2007年,結合紀念建軍80周年,開展“愛國擁軍、建設國防”宣傳教育活動。各鄉鎮、各部門每年要利用“全民國防教育日”和其它重大節日、紀念日,結合徵兵宣傳、文化體育、雙擁共建、民兵預備役整組訓練等工作,開展主題鮮明、形式多樣、民眾喜聞樂見的教育活動,增強廣大民眾的國防觀念。
(二)構建配套完備的政策措施體系
依據《國防教育法》、《全民國防教育大綱》,加快國防教育各項政策措施的擬制工作,逐步構建起與國家法律相一至,與教育規律相吻合,與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國防教育措施體系。
2006年4月,結合《國防教育法》頒布五周年,商人大法工委、司法等有關機關開展國防教育執法檢查。同時,認真開展《全民國防教育大綱》的學習宣傳活動,在第6個“全民國防教育日”舉辦隆重的紀念活動。2007年,組織開展《國防法》頒布十周年紀念活動,組織機關幹部、黨政領導幹部國防知識考試,並將考試成績列入幹部考核任用內容。
(三)構建廣泛深入的宣傳體系
充分發揮現代傳媒的功能,運用文學藝術、影視音像、音樂、書畫作品等形式,利用城鄉公共設施加大國防教育的宣傳力度,逐步擬建集黨報、電視、電台“三位一體”的宣傳網路。2007年,縣電視台和報刊要普遍開設國防教育節目或欄目,宣傳普及國防知識,擴大國防教育的輻射面。
2008年,在縣城開展國防教育一條街命名活動;2009年前,爭取申報官店紅軍烈士紀念碑、醒民紅軍烈士陵園為市級國防教育基地;2010年,表彰一批關心、支持國防教育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四、措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機構建設
按照《國防教育法》的要求,把國防教育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列入黨委、政府議事日程。要重視加強國防教育領導機構建設,及時調整充實國防教育委員會成員,充分發揮成員單位的作用。繼續加強國防教育工作機構的全面建設。
(二)加強經費保障
堅持以政府撥款為主,社會捐資為輔,多渠道籌措國防教育資金。要按照《國防教育法》的規定,根據開展國防教育的需要和經濟發展水平,在財政預算中保障國防教育所需的經費。有條件的鄉鎮,要適當增加國防教育經費的投入,加強國防教育基礎實施建設。在適當時候依法成立國防教育基金,協調、鼓勵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捐贈資金、財產,資助國防教育事業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