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外文書名: The Transformation of American Residential Landlord-Tenant Law
叢書名: 商法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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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 16
ISBN: 9787509329757
條形碼: 9787509329757
尺寸: 22.6 x 16.8 x 1 cm
重量: 272 g
作者簡介
周珺 男,1981年8月出生,湖北棗陽人。2008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現為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講師,主要研究不動產法及公司法。
內容簡介
住房租賃法在許多國家(如美國、德國、俄羅斯等)已經發展成為一個
相對獨立的法律領域,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我國並未制定專門的住房
租賃法,也很少有學者對此進行專門研究。周珺所著的《美國住房租賃法
的轉型:從出租人優位到承租人優位》以美國住房租賃法的轉型為研究對
象,著力於介紹其來龍去脈,探究其前因後果,評析其利弊得失。寫作《
美國住房租賃法的轉型:從出租人優位到承租人優位》的動機,是希望通
過對美國住房租賃法轉型的介紹和分析,為我國住房租賃法的確立和完善
提供一些參考。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美國住房租賃法轉型的發生
第一節 住房租賃法的獨立
一、住房租賃與其他不動產租賃的區別
二、住房租賃法獨立性的體現
第二節 住房租賃法的宗旨
一、從《統一住房租賃法》。看住房租賃法的宗旨
二、從學者的解讀看住房租賃法的宗旨
三、對住房租賃法宗旨的幾點說明
第三節 住房租賃法的內容
一、增加出租人的義務
二、限制出租人的權利
第四節 住房租賃法的性質
一、立法
二、司法
第二章 美國住房租賃法轉型的原因
第一節 何以發生轉型
一、租賃關係的變遷
二、租賃性質的變遷
三、小結
第二節 何以發生有利於承租人的轉型
一、經濟實力不對等
二、市場地位不對等
三、契約利益不對等
四、小結
第三節 何以自20世紀60年代末開始發生轉型
一、政治背景
二、經濟背景
三、文化背景
四、小結
第三章 美國住房租賃法轉型的體現——出租人義務的增加
第一節 可居住性默示擔保義務
一、承租人自慎規則
二、可居住性默示擔保規則的確立
三、可居住性默示擔保規則的適用
四、出租人可居住性默示擔保義務的內容
五、違反可居住性默示擔保義務的法律後果
第二節 減損義務
一、傳統規則如何應對承租人拋棄租賃房屋
二、出租人的減損義務在美國法中的確立
三、出租人減損義務的主要內容
第三節 通知義務
一、抵押權的實現對承租人的影響
二、抵押權實現過程中,的通知義務
三、抵押權實現過程中保護承租人利益的其他措施
第四節 侵權責任
一、出租人免責規則及其例外
二、出租人承擔侵權責任規則的確立
三、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承租入損害時出租人的侵權責任
第四章 美國住房租賃法轉型的體現——出租人權利的限制
第—節 租金管制
一、租金管制的歷史沿革
二、實施租金管制的前提
三、租金管制的主要內容
四、對租金菅制的質疑
五、對租金管制的辯護
第二節 押金的規制
一、概述
二、美國押金立法的背景與宗旨
三、押金的成立
四、押金的管理與利息
五、押金擔保的範圍
六、押金的抵扣
七、押金的返還
八、租賃房屋所有權的變動與押金
第三節 解除權的限制
一、限制出租人解除權的主要理由
二、定期租賃中出租人解除權的限制
三、周期性租賃中出租人解除權的限制
第四節 留置權的限制
一、出租入留置權的內容
二、出租人留置權的弊端
三、出租人留置權的存廢
第五節 私力救濟的限制
一、“英國規則”
二、“和平規則”
三、“現代規則”
四、適用“現代規則”的若干問題
第五章 對美國住房租賃法轉型的評析
第一節 美國學者對轉型的評價
一、對承租人進行特殊保護是否有必要
二、以限制或剝奪出租人的利益為代價保護承租人是否正當
三、有關法律措施對承租人是否有過度保護之嫌
四、有關法律措施能否真正起到保護承租人的作用
第二節 筆者對轉型的幾點看法
一、以維護承租人利益為宗旨值得肯定
二、採取的一些法律措施有得也有失
三、對我國相關法律的完善有參考價值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