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報》一篇有關“12·12黃山救援事件”的報導引起關注。文章以“揭秘”形式,講述了黃山救援事件背後所謂的“隱情”多名報警人連續報警都沒有受到重視,直到一名被困人員“非常有影響力”的“二姨父”出面,才引起滬皖兩地警方關注,突破黃山“雨天不救人”的慣例,緊急入山搜救。
事實上,從接警單和通話錄音中,報警人並沒有自報姓名和身份,自稱收到外甥施陳祖於傍晚5時30分發來的求救簡訊,內容為“北緯30度07分 696秒,東經118度11分694秒,救命,有18人”。
報警人說,接到簡訊後“怕是假的”,但經核實外甥確實去了黃山自助游,於是報警,認為“他們好像迷路了,或者翻車了”。接警員據此判斷情況可能比較嚴重,馬上要求報警人把簡訊轉發到110簡訊報警平台。由於第一次傳送沒有成功,報警人於當晚7時10分第2次撥打了報警電話,並轉發簡訊成功。
在接警登記表上記者看到,為詳細了解情況,接到報警後,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根據報警人留下的地址和電話,指派靜安公安分局曹家渡派出所民警上門了解情況,了解到報警人姓羅。
羅逸桑先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對於此次救援還是比較滿意的,認為上海警方與安徽的聯動較好,處置也得力。談到網民所議論的“‘有影響力的二姨父’推動救援”的話題,他認為“很可笑”;談到自己的身份,他沒有多說,只是說自己“是個普通的下崗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