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主要負責人:胡 敏
職務:黨組書記、局長
辦公地址:綿竹市劍南鎮城東新區鹽城路
主要職責
綿竹市環境保護局成立於1991年,是綿竹市主管環境保護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擬定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綿竹市確定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
(二)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大氣、水體、土壤、噪聲、輻射、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法律和規章,並實施監督檢查。
(三)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土地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的各類國家級、省級、市級自然保護區審查、審批建議;監督管理政府授權的綜合類型或特殊類型的自然保護區。
(四)協調解決市內各地方、各部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協調市內的環境污染糾紛;組織協調市內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管理全市環境監察、排污收費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五)監督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類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審核市內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編報全市環境質量報告書;定期發布城市和流域環境質量狀況;參與編制我市可持續發展綱要。
(六)制定和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國家規定審定市委和省、市委託的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參與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的管理;指導全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負責全市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市生態示範區建設;負責全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檢查的組織工作。
(七)組織全市環境保護科技發展、重點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管理市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認證;建立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八)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全市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路和環境信息網路;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
(九)管理和組織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國際交流合作與國際環境履約工作,統一對外聯繫;參與協調全市重大環境保護國際活動;管理全市環境保護系統對外經濟合作;協調與履約有關的利用外資項目;受市政府委託處理涉及環境保護事務及聯繫工作。
(十)負責全市核安全、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擬定全市有關方針、政策、法律和標準,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應急工作;協助省、市對全市核設施安全和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壓設備實施安全監督。
(十一)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普及環境科學和環境法律知識;協同市有關部門在大、中、國小和成人教育培訓中開展環境教育和社會環境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環境保護系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環境保護系統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規劃與組織環境保護系統在職人員崗位培訓和學習教育。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辦公室(含法宣股)、污染控制股(含核輻射安全股)、行政審批服務股(建設項目管理股)、生態環境保護股和財務股5個股室,以及綿竹市環境監察執法大隊、綿竹市環境監測站兩個下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