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穴部位國家標準

國頒標準之一。是為適應我國針灸教學、科研、醫療中取穴定位準確規範而制定的國家標準。針灸技術發源於我國,2000多年來在中國各地流傳甚廣,針灸的獨特療效又深受廣大人民歡迎。由於各地流傳與師承之差別,關於經穴部位不太統一。為了有利於國內針灸學術交流,進一步推廣各家針灸經驗,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審定,國家技術監督局於1990年6月7日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經穴部位》,標準號碼為GB一12346一90,並於199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本標準規定了人體361經穴的歸經、穴名(包括中文名、英文名以及標準代號)、定位標準,並附圖說明。例如大敦穴,屬足厥陰肝經,原教科書定位“在足蹲趾外側,去指甲角約0.1寸許”,現標準規定為“在足大趾末節外側,距趾甲角0.1寸(指寸)”。另外還分部位規定了48個經外奇穴的穴名、定位標準。以往的經外奇穴混亂繁雜,現標準經過充分考證,刪減了療效較差,實用性不強的一些經外奇穴,如提托、奇命、三角灸等,補充了一定數量的有獨到療效的經外奇穴,如當陽、腰宜、內踝尖等。例如:當陽穴,為頭頸部經外奇穴,標準規定:“在頭前部,當瞳孔直上,前髮際上1寸。”經穴部位國家標準是我國中醫界第一個具有法律效力,強制執行的國頒標準,是我國今後針灸教學、科研、醫療、出版以及國內外針灸學術交流的標準依據。本標準的制定實施,將進一步促進我國針灸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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