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德縣國家稅務局

二、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範,研究制定本單位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地中央稅、共享稅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

綏德縣國家稅務局是在1994年稅制改革中成立,主管綏德縣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的管理體制。全局共有幹部職工129人,其中:在職職工86人(黨員42人,大專以上文化學歷63人),提前離崗職工21人,離退休幹部22人。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現有內設機構9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單位1個,派出機構6個。承擔著全縣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和個人利息所得稅的征管工作。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根據稅收管理體制的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範,研究制定本單位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地中央稅、共享稅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
四、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本單位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單位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根據經濟稅源和市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單位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
十、承擔本單位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局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承辦市局和綏德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綏德縣國家稅務局設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源管理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辦稅服務廳9個內設科室,均為正股級;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為副科級;1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6個派出機構:3個稅務分局(城區稅務分局、義合稅務分局、崔家灣稅務分局)為副科級,3個稅務所(張家砭稅務所、四十鋪稅務所、田莊稅務所)為正股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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