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組織協調開展本行政區域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求援工作。(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品食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
(三)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負責本轄區內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
(四)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品包裝的法定標準及企業標準。
(五)監督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工作。
(六)監督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
(七)依法監督轄區內藥品流通;監督抽查藥品的生產、經營和醫療單位的藥品質量;依法查處轄區內制、售假劣藥品的行為,監管中藥材市場。
(八)依法監督管理轄區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殊藥械。
(九)協助審查或審批藥品零售企業,依法監管藥品經營企業經營行為。
(十)協助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轄區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監督檢查。
(十一)協助實施執業藥師的資格考試、認定工作;負責執業藥師註冊初審工作。
(十二)承辦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1.負責協調機關日常事務,管理機關行政事務,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採集、新聞宣傳、機要檔案管理和統計、信訪、保密、保衛等工作;
2.負責對外合作交流工作,協調涉外事務;
3.負責分局機關資產、財產的管理和監督;
4.負責組織應訴工作,主持行政處罰聽證;辦理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工作;承擔法制監督職能,開展法律法規宣傳,負責藥品監管執法監督和組織執法大檢查;
5.負責機關的人事教育工作。
(二)食品安全協調股職責
1.依法行使對本行政區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安全管理綜合監督職責(不代替現有各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安全具體監督職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擬訂本行政區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2.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事故應急求援工作和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活動;
3.協調組織實施保健品生產、經營企業資格認定,監督實施保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購銷規則;
4.負責對保健品的日常安全監督管理;
5.負責行政區域內保健品廣告的檢查管理工作;
(三)綜合業務股職責
1.監督藥品生產質量、醫療單位製劑管理規範等有關規章的實施;
2.依法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戒毒藥品和放射性藥品;
3.配合上級部門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藥品再評價;
4.協助做好有關藥品註冊管理的相關事宜;
5.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衛生材料的法定標準;
6.協助推行醫療器械質量體系認證和產品安全認證制度;
7.依法監管醫療器械(含特種藥械)的科研和生產;
(四)稽查股工作職責
1.貫徹實施藥品流通法律法規,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規則;
2.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協助審核轄區內《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許可證》的申辦材料;
4.監督檢查藥品、醫療器械廣告;
5.負責對舉報投訴和上級布置查處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案件進行調查處理,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藥品、醫療器械行為,並依法處罰違法違規的責任人;
6.依法監管中藥材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