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簡介
程立國同志是生前為信宜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交管中隊民警,在交警大隊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十多年。這位工作中的“老黃牛”調到新的工作崗位後,不是以老資格自居,而是任勞任怨,甚至帶病堅持工作,憑自己多年來的工作經驗,在交管這個工作任務繁重的崗位默默奉獻著,僅2004年,他就參與處理各類交通事故240多起,其中特大事故1起,重大事故40多起,偵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0多宗。
個人品質
一、任勞任怨,以老帶新
交通事故處理業務多,政策性、法律性強。交通事故處理專業性強,而偵破交通逃逸等案件,難度更大。程立國同志不以老資格自居,而是憑著自己多年交通事故經驗的優勢,積極配合做好各項工作,每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他都主動請戰,勘查、取證,並在工作中手把手教會年輕或業務不屬的同志,使他們儘快進入角色。2007年,他在患有高血壓的情況下,仍堅持帶病工作。無論颳風下雨、三更半夜,每有交通事故,現場都見到他拖著疲憊的身影在忙碌著,一年裡他從未休過一天假,加班加點長達500小時。
二、身先士卒,認真負責
程立國同志在交管中隊既是同志們的“老師”,又是同志們的親密戰友。2004年2月13日晚,北界鎮金渠路段發生一起4名中學生駕駛一輛機車撞到路邊樹上,造成三死一重傷的特大事故。由於當時三更半夜,無目擊證人,且重傷的學生昏迷不醒,無法認定誰是駕駛者。程立國同志被指派參加專案調查組工作。接受任務後,他二話沒說打起包袱在北界鎮一住就是六天,經過六天的艱苦細緻的調查取證,終於認定了誰是駕駛者,給此案劃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又如:2004年10月27日,交管股接到事主黃某報稱:其3歲的女孩於24日在硃砂鎮開發區街道受傷,懷疑是被車撞的,經送醫院搶救,於25日已死亡。聞訊後,程立國同志即帶隊前往調查,由於事隔四天,事主才報案,現場早已蕩然無存,勘查現場時根本沒法提取到任何痕跡物證。因此有些同志出現畏難情緒,認為事主不在事故現場報警,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無法確認交通事故事實,建議由其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較方便處理。但程立國同志卻力排眾議,認為這樣做雖然好處理但不是真正為人民服務,不是為民所想,和他一貫主張的認真負責態度相違背,堅持主張認定交通事故事實。經他再次深入現場細心調查,發現事故當天有一台白色的士在出事地點停留過,後倒車走了。經過他和戰友的縝密偵查,於11月8日刑拘了肇事者黃某。最後由雙方協商由黃某一次過賠償了6萬多元給死者親屬,給了死者親屬一個滿意的交代。事後,死者親屬到交管股找到程立國同志,感激流涕,緊握著程立國同志的手痛哭失聲,說:“要不是你的高度負責,為我女兒討回一個公道,我女兒死不瞑目呀!”隨後硬要塞一個封包給出他,程立國同志堅決拒絕了,並說“為人民著想,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是我們人民警察的責任。
三、鞠躬盡瘁、只為民眾
2008年6月30日凌晨3時許,信宜市硃砂龍埠路段發生一宗小汽車碰撞機車,造成機車駕駛人受傷後小汽車逃逸的交通事故。接報後,程立國同志立即參與出警處理,現場處理完畢後,程立國等同志根據線索連夜展開調查,一直工作到當天下午。6時30日下午14時20分,程立國在信宜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調查有關資料時,不慎跌倒頭部至腦出血。在治病的日子,程立國同志心繫工作,常常打電話回單位了解工作情況,兵主動接受民警的辦案諮詢。2009年10月24日傷情復發再次入院治療,2010年8月17日凌晨終因傷情惡化,經信宜市中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就這樣,程立國同志在崗位上兌現了自己最初入警的承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