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深圳市福田區轄街道。位於區境南部。東起華強路,西至新洲路,北接深南路,南臨深圳河與香港新界、落馬洲隔水相望。面積10.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234861人(2010年六普)。轄13個社區。辦事處駐金田路2006號。皇崗口岸、福田口岸在轄區內。
沿革
1983年11月設立福田街道。1996年,面積11平方千米,人口3.5萬人,暫住一年以上的外來人口10萬人,轄圩鎮、福華、福濱、福山、福民、福安、福田、大門、福新、崗廈、文山、上圍、下圍、吉龍、街口、龍秋、漁農17個居委會。1998年3月26日,將沙頭街道的明月居委會劃歸福田街道管轄(福民字[1998]l號)。2005年末,管轄範圍東到華強路、濱河路,西至益田路、新洲路,南到深圳河,北至深南路,面積11平方千米,轄圩鎮、福華、福田、福山、崗廈、福安、口岸、福民、海濱、皇崗、水圍、福保、漁農13個社區和福田環慶、崗廈、皇崗、水圍、漁農等5個集體股份合作公司。2008年末,面積10.05平方千米,戶籍總人口61297人。
【郵編】518045【2011年代碼及城鄉分類】440304004:~022 111福華社區 ~023 111福安社區 ~026 111福山社區 ~027 111福民社區 ~028 111水圍社區 ~029 111漁農社區 ~030 111崗廈社區 ~031 111海濱社區 ~033 111福田社區 ~034 111皇崗社區 ~036 111福南社區 ~037 111口岸社區 ~038 111皇城社區 ~039 111福寧社區 ~040 111福慶社區
基本介紹
福田街道總面積12.25平方公里,下轄13個社區。總人口約50萬人,其中戶籍人口9.5萬人、常住人口40萬人。其範圍東起華強路、西至新洲路、北接深南路、南臨深圳河,毗連香港落馬洲。
福田街道最南端,即捷運福民站一帶,主要以住宅大廈為主,而在北端則是商業中心區。2007年8月位於該區的福田口岸落成啟用,為深圳另一個進出香港的陸路口岸。
行政區劃
福田街道辦事處是福田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承擔著社會管理、社區服務、城市管理、綜治維穩等四項職能,下設辦公室、武裝部、組宣科、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執法隊、計生科、司法所、工會、共青團、婦聯、綜治辦、綜管所、社區中心等科室(部門)。下設福田、崗廈、皇崗、水圍、漁農、福華、圩鎮、福山、福安、福民、海濱、口岸、福南等13個社區工作站;下轄有福田環慶、崗廈、皇崗、水圍、漁農等5個集體股份合作公司。
福田街道:轄 福華、福安、圩鎮、口岸、福山、福民、水圍、漁農、崗廈、海濱、福南、福田、皇崗13個社區。
經濟概況
福田街道擁有大型商業中心區,深圳河畔則是福田保稅區。
主要景點
深圳會展中心 皇崗口岸 福田保稅區 福田口岸
人口數據
(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福田街道186139人)
總人口 | 186139 |
男 | 98079 |
女 | 88060 |
家庭戶戶數 | 51518 |
家庭戶總人口(總) | 120606 |
家庭戶男 | 56544 |
家庭戶女 | 64062 |
0-14歲(總) | 20012 |
0-14歲男 | 11411 |
0-14歲女 | 8601 |
15-64歲(總) | 163899 |
15-64歲男 | 85670 |
15-64歲女 | 78229 |
65歲及以上(總) | 2228 |
65歲及以上男 | 998 |
65歲及以上女 | 1230 |
戶口本地住在本地 | 34918 |
計生協會
福田區福田街道辦召開轄區企業計生協會成立儀式,宣告新增加16家企業計畫生育協會。
福田街道開始籌備在每個社區成立一個計畫生育協會的工作。街道對轄區各計生協會的狀況進行了調查摸底,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並由各社區協會在轄區內選擇2家至3家企業進行初步聯繫,為各企業進行計畫生育協會性質、宗旨、任務講解宣傳,發放宣傳資料和宣傳品,使企業對計畫生育協會有了一定的認識。在此基礎上,各社區計生協會組織會員活動,使各企業對協會的組織運作情況進行更深入的了解。通過街道和社區協會的努力,部分企業認可了計生協會,並對協會工作表示支持。街道從中挑選出深圳好百年家居公司、深圳巴士集團物業公司福田南管理處、興業銀行深圳分行、中國菸草總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等16家企業成立了計畫生育協會。
16家新協會成立標誌著福田街道計生協會組織建設進入一個新的階段,更多的企業加入協會的行列,充分發揮計生協會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主要職能
街道辦事處是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受區人民政府領導,行使區人民政府賦予的職權: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市、區關於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訂具體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指導、搞好轄區內居委會的工作,支持、幫助居民委員會加強思想、組織、制度建設,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居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3.抓好社區文化建設,開展文明街道、文明單位,文明小區建設活動,組織居民開展經常性的文化、娛樂、體育活動。
4.負責街道的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工作,加強對違法青少年的幫教轉化,保護老人、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轄區擁軍優屬、優撫安置、社會救濟、殯葬改革、殘疾人就業等工作;積極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和社區教育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常住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及計畫生育工作,完成區下達的各項計畫生育指標任務。
7.協助武裝部門做好轄區民兵訓練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負責轄區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調解,開展法律諮詢、服務等工作,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搞好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9.負責本轄區的城市管理工作,發動民眾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綠化、美化、淨化城市環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環境衛生、環境保護工作。
10.負責研究轄區經濟發展的規劃,協助有關部門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11.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轄區的三防、搶險救災、安全生產檢查、居民遷移等工作。
12.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