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福建省南靖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2年12月12日,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座落於南靖縣山城鎮江濱路121號,緊臨江濱公園,交通便捷,環境優美。現有在編幹警77人(其中幹警73名,工勤人員4人),本科以上學歷61人,占79.2%,黨員幹部70人,占90.9%,法官48人,占62.3%。
機構設定
南靖法院現有內設機構16個,即:辦公室、政治處、幹部科、幹部教育培訓科、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庭)、少年審判庭、司法行政裝備管理科、生態資源審判庭、涉台案件審判庭、監察室、立案庭;直屬機構1家,即:南靖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隊。派出機構3家,即南靖縣人民法院土樓人民法庭、南靖縣人民法院龍山人民法庭、南靖縣人民法院靖城人民法庭(籌建中)。
所獲榮譽
南靖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全面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能,審判工作、隊伍管理、兩庭建設等均取得了顯著成績。先後被評為全省“優秀人民法院”、第十一屆市級“文明單位”、全省“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全省法院創先爭優先進基層黨組織、全省法院系統先進集體。龍山人民法庭、土樓人民法庭被評為省級“優秀人民法庭”、省市級“青年文明號”,土樓法庭黨支部、第一黨支部被省法院評為全省法院創先爭優先進基層黨組織,團支部被共青團福建省委授予“福建省五四紅旗團支部”;龍山法庭副庭長黃志雄被評為“全省十佳法官”、“全省創先爭優優秀共產黨員”;3名幹警被評為全省法院系統優秀共產黨員。1991年以來,全院受省級以上表彰的先進集體43個次、先進個人62人次,榮立個人三等功1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