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我國的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以及省委和省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與決定。
(二)當好省委和省政府在外事工作中的助手和參謀。提出制訂我省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的建議;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對外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的情況;協調我省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我省重大的涉外事務。
(三)圍繞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調查研究,為省委和省政府的對外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四)歸口管理和指導全省因公出國(境)工作;審核、審批因公出國及赴香港、澳門事項;為因公出國人員頒發護照並申辦簽證;為因公赴香港、澳門人員簽發通行證及簽注等。
(五)負責組織接待來我省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統籌安排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統一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各單位的外事接待工作。
(六)接待來我省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安排外國駐華使領館人員在閩的公務活動,負責外國駐我省領事機構的管理和服務,以及我省各部門各單位與外國駐華使領館的交往活動;協調處理外國公民在閩的領事事務;辦理領事認證;協助外國常駐記者及臨時來華記者在閩的採訪工作;負責在我省主要媒體上報導省領導外事活動,協調我省重大經貿、文化活動的對外宣傳及其它宣傳福建省的材料;評選福建省榮譽公民。
(七)管理我省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省州(縣)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指導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口岸的外事業務和涉外事宜。
(九)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及出國培訓工作;處理或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
(十)負責對全省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組織外事幹部的對外政策、業務培訓;總結交流外事工作經驗。
(十一)配合和協助黨委宣傳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涉外人員守則》;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十三)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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