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隊

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隊

最早的福州消防,要追溯到清道光15年(1835年),義州一帶經營木材的商人為首成立“木幫彬社”,為福州市最早的行業性消防組織。民國1年(1912年),各行業及各界仿照木材行業之舉,先後成立“紙幫”“油幫”“錫幫”及雙抗、古太等12個民間救火會。推舉有名望的地方士紳或工商者為“會長”。為統一火場指揮和維持火場秩序,於1919年3月,仿照上海火聯會成立了“福州市救火聯合會”。民國21年(1932年),城區民間救火會發展到最昌盛時間,福州共有37個救火會,當時,省會公安局成立了消防警察隊。民國36年(1947年)福州市警察局恢復消防警察組織。到1949年8月,福州市解放,福州市軍管會接管省會警察局消防組織,1950年初,市公安局軍管會代表戚示楊同志接管救火聯會,同年5月福州市第一支人民消防警察隊(當時也稱公安消防隊)成立,編制58人,由市公安局治安科直接領導。

支隊簡介

1965年成立福州市公安消防大隊(內部稱為市公安局七科),大隊部設戰訓、防火、行政三個組,下屬四個分隊,並在城區各公安局內設消防股,幹警人數達256人。
1966年初,消防民警實行義務兵役制,正式成為一支保衛社會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軍事化部隊。
1983年1月,福州市公安消防隊納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序列,稱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福州市支隊消防處(副團職單位)。1985年3月至1986年底,先後組建了福清、閩侯、連江、長樂等四縣“消防科”,從而強化了縣、區一級消防監督管理機制,全地區消防幹警達483人。
1988年5月,消防處改稱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福州市消防支隊(副團職單位)”,1989年6月,支隊升格為正團級建制,支隊機關設司令部、政治處、後勤處和監督處。到94年底福州地區消防機構從機關到基層中隊,趨於健全。
2001年底,消防支隊由正團級單位高配為副師級,支隊長、政治委員為副師級。2002年11月28日,消防支隊辦公樓由古田路129號遷入五一中路66號新的指揮中心大樓。

2011年3月,消防支隊正式升格為正旅級單位,支隊長、政治委員為副師級,支隊副職和機關司令部、政治處、後勤處、防火處四個部門領導及特勤大隊大隊長、政治委員均為正團職。

下屬單位

單 位 辦公地址
鼓樓區公安 消防大隊 福州市鼓樓區古田路127號
倉山區公安 消防大隊 福州市倉山區萬春巷6號
台江區公安 消防大隊 福州市台江區上浦路182號
晉安區公安 消防大隊 福州市晉安區紅光路33號
馬尾區公安 消防大隊 福州市馬尾區樂業路3號
閩侯縣公安 消防大隊 福州市閩侯縣校園路128號
閩清縣公安 消防大隊 福州市閩清縣梅溪鎮上埔村
福清市公安 消防大隊 福清市音西街道 馬山村文光中學旁
長樂市公安 消防大隊 長樂市首占新區消防大隊
羅源縣公安 消防大隊 福州市羅源縣 鳳山鎮鳳南東路12號
連江縣公安 消防大隊 福州市連江縣 104國道旁消防大隊
永泰縣公安 消防大隊 福州市永泰縣泗洲路

地理位置

福州消防支隊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66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