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分工
局 長:劉光秀,負責全盤工作;
副局長:高榮會(中小企業促進局局長),分管辦公室、統計、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等,並協助局長處理鄉企局日常事務工作;
副局長:黨治淵(非國有經濟管理局局長),分管中小企業管理人員培訓、中小企業項目管理等工作;
副局長:霍彪,協助分管第二新村基建、“白領”派遣、中小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質量管理等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或組織起草有關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的法規、規章草案;依法管理和監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企業和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二、編制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結構調整;依法開展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的登記備案工作。
三、組織、指導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系統的企業管理、生產經營、統計分析、考核發證、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工作。
四、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的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計畫;指導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建設項目的投資管理、項目責任制的建立和招商引資工作。
五、 組織指導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的科技進步,開發新產品、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參與對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的產品質量、標準計量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職工教育培訓規劃和計畫;組織開展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申報工作。
六、管好用好國家和省、市、縣扶持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發展的各種專項資金。
七、指導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的用工制度改革,協調勞資關係;組織開展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吸納城鎮下崗職工和農村富餘勞動力的轉移工作。
八、在制定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發展規劃、促進技術進步、減輕企業負擔等方面,與有關部門做好協調與服務工作,幫助企業解決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
九、推動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改革;推行和完善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經營承包責任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結合小城鎮發展規劃和新農村建設,指導各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向園區集中發展。
十、指導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的思想政治和企業文化工作,推動企業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鄉企局共有行政編制8人,其中領導編制4人(局長1人,副局長2人分別兼神木縣中小企業促進局局長和神木縣非國有經濟管理局局長,正科副局長1人),副主任科員1人,科員1人,工勤人員2人。鄉企局下設內室機構神木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有編制9人,其中副科主任1人(副科),副主任1人,科員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