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現有幹部職工155人,其中在職人員119人、提前離崗人員17人、離退休人員18人,黨員66人,臨時人員35人,共負責神木縣境內3000多戶企業(部分中央、省、市和神華集團駐神企業除外)及個體工商業戶的國家稅收征管工作。
主要職能
1. 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2. 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3. 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4. 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
5. 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6. 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
7. 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8. 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納稅服務體系建設;
9. 制定和監督執行本單位納稅服務管理制度;
10. 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11. 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12. 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13. 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單位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14. 負責本單位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
15. 制定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單位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16. 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17. 組織開展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18. 垂直管理本局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19. 承辦市局和神木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神木縣國家稅務局目現內設七個行政科室和一個辦稅服務廳、一個事業機構(信息中心)和一個直屬機構(稽查局)、10個派出機構(兩個稅務分局和八個稅務所):城區稅務分局、高家堡稅務分局、大保當稅務所、錦界稅務所、西溝稅務所、沙峁稅務所、店塔稅務所、永興稅務所、孫家岔稅務所、大柳塔稅務所。
地理位置
神木縣國家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