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立
1、樹立社會整體觀念,需要尊重社會的整體利益,把社會整體利益的實現看成是組織自身利益實現的前提條件,把公眾利益和社會整體利益放在組織自身利益之上,讓組織利益服從公眾利益和社會整體利益。
2、樹立社會整體觀念,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需要社會組織充分認識客體——公眾的整體性。公眾雖然有群體與個體之分,各種類型之別,有層次的差異,還有利益需求之不同,但是,他們對組織形象的認識和評價尺度在本質上都具有一致性,他們的輿論對組織所在社會環境的影響具有一致性,各種公眾對社會環境的作用也是相互滲透的。
3、樹立社會整體觀念,還需要社會組織認清其與社會整體的關係,認清本組織在社會整體中的地位。每一社會組織與整個社會的關係都是局部與整體的關係,社會雖是由局部構成的,但局部絕對離不開整體。
意義
特別是在整個社會的向心力很強,社會發展十分穩定的時候,更是如此。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某一局部想脫離整體的軌道而發展,就會受到社會法律和其他社會機構、制度的約束和制裁。社會是一張巨大的網,每一個組織都是這張網上的一個紐結。找準自己的方位,堅守自己的紐結,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既是社會的要求,更應成為組織的自覺行動。如果妄自尊大或妄自菲薄,都可能影響組織形象的塑造和組織功能的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