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整體觀念

所謂社會整體觀念,是指公關主體對社會的整體性、客體的整體性、主體在社會整體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有限性和變動性的認識和理念。 主體是否具有社會整體觀念,對組織形象的建立和發展,有著重要影響。首先,社會整體性觀念是組織運籌和策劃其形象的主要前提。組織的形象是相對於社會整體而言的,沒有其他社會組織的存在作比較,也就無所謂某一組織的形象。其次,社會整體性觀念的狀況決定組織形象的狀況。一般說來,社會整體性觀念越強,組織形象的發展動力就越大,前景就越廣闊;社會整體觀念越弱,甚至沒有整體觀念,夜郎自大,唯我獨尊,就缺乏塑造組織形象的內在動力,也不可能真正擴大組織的知名度,提高其美譽度。

樹立

1、樹立社會整體觀念,需要尊重社會的整體利益,把社會整體利益的實現看成是組織自身利益實現的前提條件,把公眾利益和社會整體利益放在組織自身利益之上,讓組織利益服從公眾利益和社會整體利益。

2、樹立社會整體觀念,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需要社會組織充分認識客體——公眾的整體性。公眾雖然有群體與個體之分,各種類型之別,有層次的差異,還有利益需求之不同,但是,他們對組織形象的認識和評價尺度在本質上都具有一致性,他們的輿論對組織所在社會環境的影響具有一致性,各種公眾對社會環境的作用也是相互滲透的。

3、樹立社會整體觀念,還需要社會組織認清其與社會整體的關係,認清本組織在社會整體中的地位。每一社會組織與整個社會的關係都是局部與整體的關係,社會雖是由局部構成的,但局部絕對離不開整體。

意義

特別是在整個社會的向心力很強,社會發展十分穩定的時候,更是如此。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某一局部想脫離整體的軌道而發展,就會受到社會法律和其他社會機構、制度的約束和制裁。社會是一張巨大的網,每一個組織都是這張網上的一個紐結。找準自己的方位,堅守自己的紐結,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既是社會的要求,更應成為組織的自覺行動。如果妄自尊大或妄自菲薄,都可能影響組織形象的塑造和組織功能的發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