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錢姐

砸錢姐

2010年11月17日上午,通化市東昌交警大隊江西中隊指導員李季芳在集貿中門執勤時,遇到一輛微型麵包車年檢標識過期。在處理過程中,女駕駛員與其母親兩人極不配合,當街破口大罵,還上前打起李季芳。期間,女駕駛員的母親從包中掏出2萬多元百元大鈔,將錢用手攥住一頭,然後用錢邊砸執勤警車邊說:“我有錢,我能花錢僱人整死你,你交警車開到哪兒,我都能找人砸你。”。當日,女駕駛員的母親因涉嫌阻礙交警依法執行公務被通化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0日。

基本信息

事件介紹

2萬元現鈔砸警車揚言僱人整死交警
提起當日發生的事兒,李季芳仍感到有些委屈。

李季芳介紹,11月17日10時50分,她在玉帶河旁集貿後門與正門之間的單行線上執勤,這時一輛五菱微型麵包車行駛過來,停靠在附近的停車泊位內。“我發現這輛微面風擋玻璃上的年檢標識過期”,隨後李季芳走上前敬禮,“您好,請出示駕駛證和行車證。“駕駛員是一名不到30歲的女子,她將證件遞給李季芳。李季芳接過證件回到交警執勤車內查看核實,告訴駕駛人“車輛未年檢,根據交通法規定,罰款200元並扣3分”。女駕駛員聽後語氣很不好地說:“我沒違章,我讓你們交警都罰了不少錢了,你別給我開票兒,開了我也不交。”
這時,女駕駛員的母親從旁邊走過來說:“我找人,不準你給我貼罰單。”隨後,母女倆就破口大罵起來,“你要敢處理我,我就僱人打死你,你等著吧,我早晚僱人整死你,我有的是錢,我就不交罰款給你……”女駕駛員還說:“隨便你開罰單,我不交,我的車也不要了。”
李季芳還發現,證件中少了一個副本,她接著問女駕駛員:“你的副本哪去了?”女駕駛員稱“副本扔了,就不給你看,你算乾什麼的!”
“我參加工作快20年了,當天是正常執法,以前也遇到過類似的事情,雖然對方很無理,但我也只好忍著。”李季芳說。可出乎她想像的還在後面,隨後女駕駛員的母親從包中掏出2萬多元百元大鈔,將錢用手攥住一頭,然後用錢邊砸執勤警車邊說:“我有錢,我能花錢僱人整死你,你交警車開到哪兒,我都能找人砸你。”李季芳鎮定地告訴對方,“沒有副本不能開車”。
女駕駛員娘倆搶證件薅掉女交警一綹頭髮
李季芳說,隨後,母女倆上前搶證件。李季芳當時坐在車內,見倆人上來搶,她急忙將證件放好。女駕駛員將執勤車左側後門拽開,一把將4歲左右的男童扔到車座上,然後她從右側後門上了車,從李季芳身後伸手開始搶證件。此時,女駕駛員的母親拽開執勤車駕駛員位置的車門,上來拽李季芳的衣服領子,並薅扯頭髮,打李季芳的腦袋左側;女駕駛員在後邊不停打李季芳的後腦勺,二人邊打邊罵,持續了兩三分鐘。
李季芳的男同事彭祿發現後,立即趕了過來,將母女倆拉開。李季芳則趁機撥打了110報警。“我沒想到,那個女駕駛員上前拽住我衣服領子,又給我踹了一腳。”交警彭祿說。
1 分鐘後,110巡警趕到了現場,將兩名女子帶上警車送到通化市東昌派出所。兩人被帶走後,李季芳才發現,自己的衣服領子已經被拽掉了,頭髮也被撕扯掉了一綹兒。“當時附近圍觀了很多市民,他們看到後都很氣憤,有的主動到派出所去幫著我作證,寫了筆錄,這是我後來才知道的。”李季芳說。
阻礙交警依法執行公務女司機母親被行拘10日
經查,女駕駛員姓王,今年26周歲;其母親許某,今年51周歲。因王某孩子尚小,暫未處理,其母親因涉嫌阻礙交警依法執行公務,被通化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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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注重社會道德修養的的地方,有的司機會說,就算“我”一個人認真遵守交通法規,別的司機不守法,有什麼用?應該承認,在邁向現代化的進程中,市民整體的文明意識、文化素質,包括交通守法、交通安全意識的提高有一個過程、有一個先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了對司機的約束和處罰力度,其立法本意就是希望,先從提高司機的素質開始,進而引導包括司機在內的所有交通參與人共同遵守交通法規。

違反了交通規則,就應該遵守國家法律,本身就錯在自身,本該接受執法人員的處理。金錢不代表一切,你有錢為什麼不做一些對社會有進步的事呢?把自己的不理智體現在其他方面,這種行為極其惡劣的,對社會造成的影響可想而知,希望能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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