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湖村[遼寧省本溪市南芬區石湖村]

石湖村位於大山深處的本溪市南芬區石湖村,村民為走出大山擺脫貧困,勒緊褲腰帶集資了48萬元,男女老少齊上陣,平路基、填溝壑、砸石頭,硬是完成了與外面接軌的2.7公里沙石路的建設。他們這種自強自立建設新農村的精神感動了上級,市、區、鄉齊伸手,在沒有工程規劃的情況下,破例為其投資150萬元,使這條致富路錦上添花。

新農村建設

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進程,國家和省市等各級政府都加大了投入力度。但是,由於農村地廣人多,加上起點低欠賬多,想把農村的各項公共設施建設都納入到政府的財政支出範圍內,顯然是不現實的。農民是新農村建設的最大受益者,也理所當然的是最大投入者。

政府的投入只能是引導,而不能是主導。可惜許多農民還沒有認識到這一點,他們說:“新農村建設好是好,不給錢幹不了。”於是,路不通,就等著“村村通”工程;水不好,就靠著改水項目;學校破舊,就向政府申請改造資金等等。等來靠去,白白貽誤時機。

俗話說,人不自助天難助。如果我們都像石湖村農民那樣自強自立,不是“靠東風”,而是“借東風”,自己先挺直腰桿,熱火朝天地幹起來,不僅會取得成效,也會感天動地。即使遇到困難,別人也好幫忙。本溪市各級政府為石湖村撥款的行為,並不是“感情用事”,而是“以獎代補”的鼓勵手段,因為他們正是看到了石湖村村民自強自立的精神。支農資金本來就不該平均分配和撒芝麻鹽,一分一角都要用在刀刃上。對那些在農村基礎設施和公益項目建設上的牽頭者、投資者和自力更生的建設者們,理應重補重獎。

石湖村人能幹得如此漂亮,村幹部功不可沒。在村民有要求的時候,他們帶頭集資籌款,掏的錢比誰都多,還建起了嚴格的村民籌款投勞使用的管理和監督制度,一門心思地為村民辦好事實事。比起那些怕戴“亂攤派”帽子就無所作為的村幹部來,他們的思想境界和工作藝術,都高出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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