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縣環境保護局

石城縣環境保護局

負責石城縣內實施環境保護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監督管理環境污染防治,協調解決重大環境保護問題,還有環境政策的制訂和落實、法律的監督與執行、跨行政地區環境事務協調等任務。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擬定有關監督全縣環境保護的實施辦法和規章,並對全縣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定監督實施全縣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

三、貫徹執行並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市有關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的法規和規章;負責對縣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

四、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監督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和荒漠化防治工作;向縣政府提出新建的各類縣級自然保護區以及申報市、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審批建議;現場監督檢查縣級自然保護區。

五、負責調查處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受縣政府委託協調處理縣內環境污染糾紛;協調縣內跨行政區域的污染糾紛;組織協調縣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和對鄉(鎮)排污收費稽查工作;組織開展全縣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六、監督執行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全縣地方性環境保護標準並組織實施;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編報全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全縣環境狀況公報;定期發布縣城和流域環境質量狀況;參與編寫全縣可持續發展綱要。

七、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各級環境管理制度;按照國家規定審定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縣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建設。

八、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管理全縣環境管理體系;負責全縣環境標誌的審查推薦工作;負責環保產品認定的管理工作;建立和組織實施保護資質認可制度;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九、負責全縣環境監測、環境統計、環境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技術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縣級環境監測網和全縣環境信息網;組織全縣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監督性監測;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全縣公眾和社會各界參與環境保護。

十、負責全縣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參與放射性事故、輻射環境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對電磁輻射、放射性技術套用和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環保局內設2個職能股室:辦公室、環境監理(業務)股。

辦公室

協助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起草、會議、文秘、財務、督辦、信息、信訪、保密、檔案、黨建、機關安全保衛及行政後勤工作;管理局機關和下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聘工作;負責全縣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教育工作;等。

環境監理(業務)股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監督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實施;組織制定全縣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規定並監督實施;負責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報告書(表)及登記表的審批;負責建設項目的工程選址、可行性報告及初步設計中環境保護內容的審查;組織實施建設項目“三同時”的檢查驗收工作;進行全縣環境質量狀況調查和環境質量評價,發布全縣環境狀況公報;負責全縣生態環境保護的綜合管理,組織編制生態功能區發展規劃;負責監督檢查全縣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生態示範區的建設工作和環境優美鄉鎮的創建工作,監督自然資源開發活動中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全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全縣的廢水、廢氣、廢渣、噪聲、危險廢物、機動車等方面的污染控制工作,搞好工業“三廢”的綜合利用;組織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的實施,監督排污費徵收工作;負責污染源限期治理和達標排放以及關停並轉;組織擬定和實施重點區域的污染防治規劃及清潔生產推行的指導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污染物總量控制計畫,做好污染治理項目的篩選、方案審查、技術論證等工作,並對污染治理項目進行監督管理;組織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負責全縣流動污染源污染物的防治管理工作。

下屬單位

環境監測站

(1)組織實施全縣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監測、污染源排污收費核查性監測、“三同時”和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監測等監測工作;

(2)為社會提供科技服務和承擔委託性監測,為全縣的環境管理和決策服務。

(3)負責並組織全縣環境突發事件監測,參與一般污染事故的調查和污染糾紛的仲裁監測;。

(4)收集、整理、匯總和儲存本縣的環境監測數據資料,編制各類環境監測報告、年鑑、環境監測質量報告書等;

環境監察大隊

依法對全縣範圍內污染治理設施運行,建設項目執行“三同時”制度、限期治理項目、環境與生態破壞事件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參與處理;協同參與對污染源達標排放的日常監督管理和排污口規範化整治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現場的調查取證,提出處罰意見;對縣人民政府或縣環保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全縣範圍內環境污染事故、污染糾紛以及檢舉控告環境違法行為的來信來訪進行調查並參與處理;現場核查排污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實行排污申報登記,排污收費許可證制度情況;依法徵收排污費。

地理位置

地址:江西省贛州市石城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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