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簡介
實施稅收執法檢查和稅務稽查,維護公平、公正、和諧的地方稅收工作秩序,通過發揮稅收調控經濟、調節收入分配的槓桿作用和組織財政收入,為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服務。領導分工
李一丁 局 長 主持全面工作,直管辦公室(局經費)、法規科;
董納珊 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稅政科、計統科;
周萬國 紀檢組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監察室、人教科,
聯繫黨總支、工、青、婦、老、“六好”考核工作。
楊淑芬 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征管科、規費科、稽查局。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1.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和事務組織管理、綜合協調工作。
2.人事教育科:負責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老幹部工作。
3.監察室: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工作。
4.一分局:負責徵收稅款、規費、辦理稅務登記。負責地方稅務發票的計畫、調撥、庫存、核銷、鑑定及兌獎管理。
5.二—六分局:負責管轄範圍內納稅人的日常稅務管理及規費征繳的日常工作。
6.稅收政策科:負責所管各稅種的政策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
7.規費管理科:負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旅遊宣傳促銷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會經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8.徵收管理科:負責綜合性稅收徵收管理業務、稅源管理和納稅服務的組織實施工作。
9.計畫統計科:負責稅源調查,稅收計畫的編制、分解、組織實施,稅收分析,稅款會計統計核算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地稅信息化建設工作。
10.政策法規科:負責稅收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的清理、鑑定、審核,重大稅務案件審理,稅務行政許可聽證、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11.稽查局:負責所管轄範圍內地方稅務稽查工作,依法查處涉及地方稅的偷稅、抗稅等稅收違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