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高新區紀工委、監察室行政編制為3人(其中由一位工委領導兼任紀工委書記)。書記一名,副書記一名(兼監察室主任),監察室副主任一名。
公開承諾
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履行紀檢監察機關職能,更好地為發展全區經濟服務,特作出如下公開承諾:
一、立足本職,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狠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形成反腐敗鬥爭強大合力;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深入開展源頭治腐;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懲治腐敗行為。
二、圍繞中心,努力服務全區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嚴肅查處阻礙科學發展的行為,確保政令暢通;開展幹部作風建設,最佳化政務環境;旗幟鮮明地保護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營造發展氛圍。
三、嚴格管理,提升全區紀檢監察隊伍的整體素質。加強學習教育,提升紀檢監察隊伍的政治素質;開展業務培訓,提高紀檢監察隊伍的執紀水平;嚴肅辦案紀律,樹立紀檢監察機關的良好形象。
四、從嚴律己,自覺遵守領導幹部各項廉政勤政規定。嚴格遵守“四大紀律,八項要求”,不謀私利;艱苦奮鬥,不奢侈浪費,不貪圖享受,帶頭過“緊日子”; 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不辦人情案、關係案;忠於職守,勤勉敬業,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絕不濫用職權。
以上承諾,敬請廣大幹部民眾監督。
職能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市委、市紀委和縣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檢查的指示、決定,開展全區紀律檢查工作。
2、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規章制度,協助工委、管委會整頓黨風,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監督科(局)級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以及思想作用等方面的情況。
3、負責對黨員進行紀律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
4、負責檢查並處理全區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法規的重要或複雜的案件,按照有關規定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護黨員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
5、協助工委組織、協調、指導各執法、執紀、監管部門開展反腐敗鬥爭。
6、調查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黨風黨紀問題,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制度。
7、承辦市紀委和工委、管委會授權或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