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交通運輸局

(三)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的監管工作。 (四)承擔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管責任。 (五)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公共運輸(含計程車)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運輸行業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及中長期發展計畫。

(二)承擔涉及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組織陸路、水路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三)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的監管工作。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計程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管責任。指導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管水域和水上交通安全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和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各縣(市、區)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五)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公共運輸(含計程車)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對全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承擔交通戰備工作。

(六)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設5個科室。

(一)行政辦公室(法規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辦公事宜,負責文秘、政務信息、檔案、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保密、信訪工作,負責機關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及全市性交通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協調各科室作好有關業務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人員的管理工作,承擔新聞發布會有關工作。

貫徹交通運輸方面的法規和規章,組織承辦相應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查、審核和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專用章的管理和使用等職責。

(二)勞動人事科。

負責人事調配、勞動工資管理和復轉軍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承辦幹部和工人的退休手續,負責職稱評定工作,負責接待有關勞動人事方面來信來訪工作。

(三)綜合計畫科。

負責全市交通行業發展規劃、計畫、統計、信息工作,組織制定和綜合平衡公路、水路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的交通基本建設重點項目的前期工作,參與擬定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戰備和國防保障計畫,參與擬定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有關保護環境、利用外資、統計信息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

負責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對系統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指導,監督執行交通財務會計規章制度,負責專項資金的預決算,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工作。組織或配合上級審計機關對直屬單位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

(五)黨委辦公室。

負責落實局黨委會議決議,做好日常的組織管理和幹部管理,指導基層黨組織抓好支部建設,抓好各級黨組織的換屆改選工作,履行幹部任免、呈報手續,負責履行黨員入黨手續,承辦轉接黨組織關係,負責抓好全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

人員編制

市交通運輸局行政編制1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其它事項

(一)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編制方面的職責分工。市交通運輸局組織道路、水路運輸規劃的編制和協調;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鐵路運輸規劃的編制,並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市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市水利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市國土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沙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由市水利局牽頭,會同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要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

(三)城市客運(含計程車)管理事權在各級政府,具體管理職責由各級政府負責。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城市客運(含計程車)運營管理,與各縣(市)區要建立有效銜接。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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