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1950年2月15日,康縣人民法院正式成立。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康縣城關鎮方家壩。全院有人員65人,正式在編人員中 58人,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90%,碩士3人,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康縣法院現設有立案庭4人,刑事審判3人、民事審判一庭5人、民事審判二庭4人、行政庭3人,陽壩2人、周家壩3人、雲台2人、大堡3人,四個人民法庭,執行局5人,辦公室4人、政工科2人、紀檢監察室2人、信訪辦公室2人、審判監督庭2人、審判管理辦公室2人、司法警察大隊7人,等總計18個部門。
法院建設
近年來,按照“大立案、精審判、強執行、重監督,為實現公正效率提供保障”的審判業務工作思路,康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從促進經濟發展與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大局出發,把履行審判職責與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結合起來,積極穩妥地開展審判、執行工作,全力化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
所獲榮譽
康縣法院先後被評為全省法院系統人民滿意的好法院、先進集體、全省爭創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先進集體、全省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先進集體、市級文明單位,並多次被縣委、政府評為綜治、禁毒、信訪等工作先進集體,有9個庭室、24名個人受到省高院、市委、市政府、市中院及縣委、縣政府表彰獎勵和記功,近20篇論文獲全國、省、市表彰獎勵。